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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2007年半年度报告

2007-08-28财报-
中国人寿:2007年半年度报告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601628)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2 目 录 一、重要提示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董事会报告 六、重要事项 七、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八、备查文件目录 九、附件 3一、重要提示 (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杨超,执行董事万峰,非执行董事时国庆,独立董事龙永图、孙树义、马永伟、周德熙出席了会议,非执行董事庄作瑾、独立董事才让、魏伟峰因故请假,并分别书面授权委托非执行董事时国庆、独立董事孙树义代为出席并表决。 3、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4、公司董事长杨超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副总裁刘家德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立军先生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释义 公司、本公司、本集团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集团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 2003 年11 月 23 日共同出资设立 保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 为本半年度报告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人民币元 4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缩写:中国人寿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缩写:China Life 2、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超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廷安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23 层 电话:010-85659999 传真:010-85252210 电子信箱:ir@e-chinalife.com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曹青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23 层 电话:010-85659999 传真:010-85252210 电子信箱:ir@e-chinalife.com 4、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邮编:100020 公司网址:www.e-chinalife.com 电子信箱:ir@e-chinalife.com 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 A 股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 股参阅——香港《经济日报》、《南华早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hkex.com.hk 刊登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23 层 6、公司 A 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5 A 股简称:中国人寿 A 股股票代码:601628 公司 H 股上市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H 股股票代码:2628 公司美国存托股份上市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 美国存托股份股票代码:LFC 7、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2003年6月30日 公司首次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1003796 税务登记号码:11010271092841X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公司聘请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香港中环太子大厦 22 楼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2006年12月31日注1 2007年6月30日调整后 调整前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总资产 812,052 727,085 685,367 11.69 股东权益注2 136,885 115,557 98,994 18.46 每股净资产(元) 4.84 4.09 3.50 18.46 注1:上年度期末和上年同期数据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号)的规定进行了调整。下同。 注2:涉及股东权益的数据及指标,采用归属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涉及净利润的数据及指标,采用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 6单位:百万元 2007年1-6月 2006年1-6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利润 19,935 8,9436,623 122.91 利润总额 19,924 8,9276,605 123.19 净利润 16,873 7,3615,817 129.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880 7,3725,829 128.9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0 0.280.22 11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0 0.280.22 114.29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2.33 10.208.63 提高2.13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950 70,54466,616 (39.1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2 2.642.49 (42.42)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3) 所得税影响数 4 合计 (7) 7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1) 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净利润差异调节表 单位:百万元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按企业会计准则呈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873 7,361 调节事项: 与保险业务相关的调整 4,869 2,352 -递延佣金、手续费和业务及管理费(a) (22)2,532 -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保费收入、给付及准备金(b)4,891 (180)冲回固定资产评估增减值及其相关的折旧费用(c) 39 32 递延所得税影响 1,508 (779)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净利润 23,289 8,966 (2) 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单位:百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按企业会计准则呈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136,885 115,557 调节事项: 与保险业务相关的调整 42,380 37,438 -递延佣金、手续费和业务及管理费(a) 39,593 39,230 -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保费收入、给付及准备金(b) 2,787 (1,792) 冲回固定资产评估增减值及其相关的折旧费用(c) (1,417) (1,456) 递延所得税影响 (10,355) (11,874)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股东权益 167,493 139,665 8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差异说明 (a) 递延佣金、手续费和业务及管理费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佣金支出、手续费和业务及管理费全部计入保单获取当期的利润表中。企业会计准则下精算准备金的计提方法考虑了首年费用超过标准保单费用的部分财务影响。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与承保新保及续保业务直接相关且根据这些业务的变动而变动的费用支出为递延费用。长期传统型保险合同的递延承保费用根据预计保费的恒定比例,在预期保费收取期间内摊销。而长期投资型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的递延承保费用按照预计将在合同期限内实现的预期毛利现值的恒定比例在预计合同期限内摊销。 (b) 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保费收入、给付及准备金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本集团将长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合同和长期健康险合同,并将当期收到的保费收入和支付的给付确认在当期利润表中。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本集团将长期保险合同划分为四类:长期传统型保险合同、长期投资型保险合同、含有选择性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以及不含选择性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后三种合同的保费收入和相关利息计为相关保单账户的存款,而给付及保单管理费、死亡和退保收益等计为相关保单账户支出。调节事项同时包含精算准备金方法差异造成的影响。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对一年期及一年期以内的保险业务为承担未来保险责任而按规定提取的准备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短期保险合同的保费在保单责任期限内按照所提供的保险保障的比例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