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6年半年度报告确认意见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保证,公司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签名: 朱业胜 曾维斌 姜承法 瞿绪标 叶蜀君 许春华 陈业进 监事: 王际松 孙建国 双国庆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朱业胜 曾维斌 姜承法 潘帮南 张瑞英 张玉生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