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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用气成本,非居门站价提前执行淡季价格

基础化工2020-02-23孙春旭国金证券杨***
降低用气成本,非居门站价提前执行淡季价格

- 1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娜敏 孙春旭 杜旷舟 联系人 namin@gjzq.com.cn 分析师 SAC执业编号:S1130518090002 sunchunxu@gjzq.com.cn 联系人 dukz@gjzq.com.cn 降低用气成本,非居门站价提前执行淡季价格 事件  2月22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门站环节非居民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并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释放门站价格环节降价红利。 评论  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受到冬季采暖影响,天然气消费呈现明显季节性特征,一般来讲,每年11月至次年3月采暖季为需求旺季,4月至10月为需求淡季。在现行价格政策体系内,天然气上下游执行季节性价差政策,旺季价格在门站基准价格基础上浮、淡季价格回落,以更加灵敏的反应供需变化。今年以来,受疫情直接及间接影响,天然气需求端承压,尤其是工业、商业、交通等用气部门受影响较大。国家发改委出台阶段性措施,要求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实施时间为自通知印发之日(2022年2月22日)到2020年6月30日,以达到降低企业用气负担、刺激天然气需求的目的。  门站环节降价幅度将由上下游企业根据供应结构具体协商确定:此次降价举措为敦促非居民门站提前执行淡季价格,而非直接降低门站基准价格,因此国家发改委并未明确降价幅度,而是提出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对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上下游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而执行政府指导价格与放开价格的非居民用气正好对应管制气源与非管制气源,管制气源包括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和2014年底前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而其他气源包括进口LNG、非常规天然气、直供用户等都属于非管制气源,价格由市场形成。中石油等上游供气企业在之前旺季价格政策中也是按照管制气源和非管制气源分别制定涨价幅度。因此,此次提前执行淡季价格,预计也需要上下游企业根据管制气源与非管制气源比例具体协商降价幅度。  由于2019年“淡季涨价”,今年淡旺季价差或大于去年:由于每年采暖季过后非居民门站环节本来也会执行淡季价格,因此该政策首先主要影响2月及3月的非居民用气门站环节价格。而由于2019年上游气源方以顺价为理由推行“淡季涨价”策略,因此与往年不同,2019年淡季天然气非居民门站价事实上在门站基准价格基础上有所上浮。因此,如果今年淡季价格能够回到非居民门站基准价格水平附近或甚至略低于基准价格,则非居民门站环节价格降价幅度会大于今年采暖季与去年淡季之间的价差。此次政策执行时间至2020年6月30日,因此除本该执行旺季价格而提前降价的2、3月份外,预计政策在4-6也会保持一贯性及连续性。  为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将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国家发改委此次降价举措的根本目的是降低终端用气价格,而由于天然气价格分级管理的体制,国家发改委负责门站环节的价格管理,各地终端价格是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因此国家发改委出台降价举措后,也敦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对城市燃气企业来说,门站环节降价对应购气成本降低、终端销售价格降低对应售气收入降低。而由于终端价格下降,在企业复工复产后,也会刺激需求进一步复苏反弹,因此预计疫情过后,天然气消费量在降价后也会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投资建议  受中国疫情影响天然气需求以及LNG进口等因素影响,亚洲L NG现货价格在2月以来屡创新低,目前已经跌破3美金/百万英热单位。推荐关注A股城燃龙头深圳燃气,深圳燃气拥有自有LNG接收站码头,可以直接采购国外价格极低的LNG现货资源,大幅降低综合购气成本。 风险提示  政策执行力度不达预期,疫情影响天然气需求,终端价格下降幅度超过门站环节价格下降幅度 证券研究报告 2020年02月23日 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 公用事业与环保产业行业研究 买入 (维持评级) 行业点评 行业点评 - 2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公司投资评级的说明: 买入: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上涨幅度在15%以上; 增持: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上涨幅度在5%-15%; 中性: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变动幅度在 -5%-5%; 减持: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下跌幅度在5%以上。 行业投资评级的说明: 买入: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上涨幅度超过大盘在15%以上; 增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上涨幅度超过大盘在5%-15%; 中性: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变动幅度相对大盘在 -5%-5%; 减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下跌幅度超过大盘在 5%以上。 行业点评 - 3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特别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版权归“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制作任何形式的复制、转发、转载、引用、修改、仿制、刊发,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经过书面授权的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的产生基于国金证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国金证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对由于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国金证券不作出任何担保。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可能会随时调整。 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参考,不作为或被视为出售及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邀请或要约。客户应当考虑到国金证券存在可能影响本报告客观性的利益冲突,而不应视本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证券研究报告是用于服务具备专业知识的投资者和投资顾问的专业产品,使用时必须经专业人士进行解读。国金证券建议获取报告人员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以及(若有必要)咨询独立投资顾问。报告本身、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也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国金证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国金证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反映编写分析员的不同设想、见解及分析方法,故本报告所载观点可能与其他类似研究报告的观点及市场实际情况不一致,且收件人亦不会因为收到本报告而成为国金证券的客户。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报告仅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中风险评级高于C3级(含C3级)的投资者使用;非国金证券C3级以上(含C3级)的投资者擅自使用国金证券研究报告进行投资,遭受任何损失,国金证券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此报告仅限于中国大陆使用。 上海 北京 深圳 电话:021-60753903 传真:021-61038200 邮箱:researchsh@gjzq.com.cn 邮编:201204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 紫竹国际大厦7楼 电话:010-66216979 传真:010-66216793 邮箱:researchbj@gjzq.com.cn 邮编:100053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长椿街3号4 层 电话:0755-83831378 传真:0755-83830558 邮箱:researchsz@gjzq.com.cn 邮编:518000 地址: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 时代金融中心7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