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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债限额:财政和货政的再度联袂

2020-02-11张旭、危玮肖、邬亮光大证券缠***
评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债限额:财政和货政的再度联袂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证券研究报告 2020年2月11日 固定收益 财政和货政的再度联袂 ——评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债限额 固定收益简报 ◆ 事件 近期财政部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80亿元。 ◆ 地债之水解经济之近渴 2019年末财政部曾下达专项债务限额1万亿元,本次又下达一般债务限额0.558万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29万亿元,刚好达到人大常委会授权的1.848万亿元上限。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期与春节重合,对旅游、餐饮、娱乐等服务业造成了影响;延长假期和推迟开工,对工业生产和建筑业也会产生一些冲击。很显然,疫情会对我国2020年一季度的经济活动造成扰动。本次新增地方政府限额的提前下达,可以确保地债资金的尽早筹集与使用,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以地债之水解经济之近渴。 ◆ 财政与货政的再次联袂 2月7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财金〔2020〕5号,其中“货政再贷款、财政再贴息”的政策组合是一次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成功联袂,令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的政策捆绑发力,实现了总理在2月5日国常会所要求的“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本次财政部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额度,准确地把握住了货币政策创造出的地方债发行时间窗口,形成了财政与货政的再度联袂。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之间的协同,不仅用地债之水解了经济之近渴,而且用货币政策充足供应的流动性为地方政府降低利息成本。 2月3日和4日,人民银行超预期开展公开市场操作,两天累计投放流动性1.7万亿元,且逆回购中标利率下降了10bp;此后的2月10日和11日,人民银行再次向银行体系提供了共计1万亿元的逆回购资金。公开市场操作资金的供给不仅保障了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而且压低了地方政府债券的收益率。今日(2月11日),10年期AAA级地方政府债券的收益率已下降至3.16%,位于2017年初以来的最低水平。财政部抓住了这一时间窗口提前下发新增政府债务额度,有助于降低地方政府的融资成本。事实上,当前10年期AAA级地方政府债券的收益率已经较1月末的3.31%下降了15bp。如果本次下达的8480亿元地债以此利率发行,相较于1月末发行,可以节约大致13亿元/年的利息支出。 ◆ 风险提示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必然可以打赢。但同时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疫情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要密切监测经济运行状况,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分析师 张旭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6010001) 010-58452066 zhang_xu@ebscn.com 危玮肖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9070001) 010-58452070 weiwx@ebscn.com 邬亮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8040003) 010-58452047 wuliang16@ebscn.com 邵闯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9050004) 021-52523677 shaochuang@ebscn.com 联系人 李枢川 010-58452065 lishuchuan@ebscn.com 相关报告 三维度评价地方政府综合实力——地方债研究专题之二 ······································ 2019-10-21 探索各省地方债收益率差异的“秘密”——地方债研究专题 ······································ 2018-11-21 “稳增长”还是“去杠杆”?——7月30日政治局会议感触: ······································ 2019-07-30 包商银行债权处置方案引发的思考——用TLAC解决负向宏观外溢性 ······································ 2019-07-26 债券市场以稳为主——光大证券2019年下半年利率债投资策略 ······································ 2019-06-19 2020-02-11 固定收益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证券研究报告 1、事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经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近期财政部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58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00亿元。 2、地债之水解经济之近渴 2018年12月23-29日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201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明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同时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08万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0.93万亿元和专项债务限额2.15万亿元。按照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在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之前,国务院可以按照3.08万亿元的60%提前下达2020年的新增限额,即1.848万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0.558万亿元和专项债务限额1.29万亿元。2019年末曾下达专项债务限额1万亿元,本次又下达一般债务限额0.558万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29万亿元,刚好达到人大常委会授权的1.848万亿元上限。 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期与春节重合,对旅游、餐饮、娱乐等服务业造成了影响;延长假期和推迟开工,对工业生产和建筑业也会产生一些冲击。很显然,疫情会对我国2020年一季度的经济活动造成扰动。本次新增地方政府限额的提前下达,可以确保地债资金的尽早筹集与使用,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以地债之水解经济之近渴。 3、财政与货政的再次联袂 2月7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其中“货政再贷款、财政再贴息”的政策组合是一次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成功联袂,令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的政策捆绑发力,实现了总理在2月5日国常会所要求的“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本次财政部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额度,准确地把握住了货币政策创造出的地方债发行时间窗口,形成了财政与货政的再度联袂。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之间的协同,不仅用地债之水解了经济之近渴,而且用货币政策充足供应的流动性为地方政府降低利息成本。 2月3日和4日,人民银行超预期开展公开市场操作,两天累计投放流动性1.7万亿元,且逆回购中标利率下降了10bp;此后的2月10日和11日,人民银行再次向银行体系提供了共计1万亿元的逆回购资金。公开市场操作资金的供给不仅保障了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而且压低了地方政府债券的收益率。今日(2月11日),10年期AAA级地方政府债券的收益率已下降至3.16%,位于2017年初以来的最低水平。 2020-02-11 固定收益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3- 证券研究报告 财政部抓住了这一时间窗口提前下发新增政府债务额度,有助于降低地方政府的融资成本。事实上,当前10年期AAA级地方政府债券的收益率已经较1月末的3.31%下降了15bp。如果本次下达的8480亿元地债以此利率发行,相较于1月末发行,可以节约大致13亿元/年的利息支出。 4、风险提示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必然可以打赢。但同时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疫情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要密切监测经济运行状况,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2020-02-11 固定收益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4-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 说明 行业及公司评级 买入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增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中性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减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卖出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无评级 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基准指数说明:A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板块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