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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行业:一般工废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

公用事业2019-11-10冯瑞齐国联证券意***
公用事业行业:一般工废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

1 Table_First Table_First|Table_ReportType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点评 Table_First|Table_ Sum m ary 一般工废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 公用事业行业 事件: 生态环境部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 投资要点:  时隔18年,首次修订,旨在提升建设运行标准 该标准首次发布于2001年,时隔18年,首次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是我国第一个针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国家强制性环境保护标准,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等各环节提出相关技术要求。该标准实施以来,规范了我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为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过程的环境污染起到了关键作用。 本次修订主要针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要求进行修订,内容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和处置场的选址、入场废物、设计、施工、运行、封场等全过程管理的技术要求。主要目标是通过严格贮存场、处置场的建设和运行标准,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环境风险。  工业固废贮存量巨大 我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年产生量在不断增长,2017年达到33亿吨。尽管自2001年标准颁布实施特别是2008年以来,固体废物排放量得到了很好地控制,但每年的贮存、处置总量仍十分巨大,其中2017年达到了10.4亿吨,目前粉煤灰、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率比较高,均达到60%以上;而尾矿、炼废渣、赤泥等的综合利用率相对较低,当前主要的处置方式仍是在堆场、尾矿库贮存。根据征求意见搞编制说明估算,截至“十二五”末我国各种工业固体废物的堆存总量超过100亿吨,其污染包括粉尘、酸性和碱性废水、重金属、有毒有害有机物、无机盐等。  预计将提升防渗市场容量及有利于矿山修复市场释放 修订后的标准对处置场的选址、设计和运行的要求都相应加严,特别是明确了I类场的最低防渗标准,并增加了处置场在投入运行之前高密度聚乙烯膜的完整性检测要求,预计实施本标准后需要增加的费用包括防渗系统的建设费用、处置场的后期运行管理费用、渗滤液达标排放费用等,同时明确通过在贮存场、填埋场封场和矿山塌陷区回填作业完成后,可依据当地 Table_First|Table_ ReportDate 2019年11月10日 Table_First|Table_ Rating 投资建议: 优异 上次建议: 优异 Table_First|Table_ Chart 一年内行业相对大盘走势 Table_First|Table_Au thor 冯瑞齐 分析师 执业证书编号:S0590518070003 电话:0510-85609581 邮箱:fengrq@glsc.com.cn Table_First|Table_ Contacter Table_First|Table_ RelateReport 相关报告 1、《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发布》 《公用事业》 2019.11.08 2、《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发布》 《公用事业》 2019.10.30 3、《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发布》 《公用事业》 2019.10.21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10%2%14%26%2018-112019-032019-072019-11公用事业沪深300 2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行业点评 自然环境、地形条件、水资源及表土资源,合理制定生态恢复实施方案,生态恢复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处置场可不再作为固体废物处置场进行管理,或将有利于矿山修复等市场释放。建议关注防渗龙头及土壤修复龙头公司高能环境(603588.SH)等。  风险提示 政策修订不及预期; 3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行业点评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投资评级说明 股票 投资评级 强烈推荐 股票价格在未来6个月内超越大盘20%以上 推荐 股票价格在未来6个月内超越大盘10%以上 谨慎推荐 股票价格在未来6个月内超越大盘5%以上 观望 股票价格在未来6个月内相对大盘变动幅度为-10%~10% 卖出 股票价格在未来6个月内相对大盘下跌10%以上 行业 投资评级 优异 行业指数在未来6个月内强于大盘 中性 行业指数在未来6个月内与大盘持平 落后 行业指数在未来6个月内弱于大盘 一般声明 除非另有规定,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版权均属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其附属机构(以下统称“国联证券”)。未经国联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报告及其所包含的材料、内容。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均为国联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 本报告是机密的,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国联证券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国联证券的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国联证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国联证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过往的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预示和担保。在不同时期,国联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国联证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国联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国联证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特别声明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国联证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国联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无锡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9层 电话:0510-82833337 传真:0510-85603281 上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3704、3705、3706单元 电话:021-61649996 4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行业点评 分公司机构销售联系方式 地区 姓名 联系电话 北京 管峰 18611960610 上海 刘莉 18217012856 深圳 薛靖韬 1861704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