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民生证券]:环保行业简评报告:三部委印发《关于规范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事件点评-环保PPP公司再迎政策性利好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研究/报告详情/

环保行业简评报告:三部委印发《关于规范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事件点评-环保PPP公司再迎政策性利好

公用事业2017-06-20陶贻功民生证券听***
环保行业简评报告:三部委印发《关于规范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事件点评-环保PPP公司再迎政策性利好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1 [Table_Title] 环保行业 行业研究/简评报告 环保PPP公司再迎政策性利好 —三部委印发《关于规范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事件点评 简评报告/环保行业 2017年06月20日 [Table_Summary] 一、事件概述 6月19日,财政部、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2017〕55号(以下简称“55号文”)。文件对PPP项目参与各方开展资产证券化进行了全覆盖,大致分为三大类发行主体,包括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东、支持项目公司其他主体。并且除“项目公司股东”外,其余方开展资产证券化并无项目运营期限要求。 一、 二、分析与判断  PPP资产证券化范围明确,优化程序激发项目各方自主参与 55号文明确了PPP资产证券化的三类基础资产:①项目公司的收益权、债权。②项目公司的股权。③项目公司其它相关主体的收益权、债权。基础资产范围十分广泛,审核程序上,发起人可以向发行主管部门申请,按照合同自主开展证券化,后续将根据PPP项目证券化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资产证券化制度体系,指导有关单位研究完善自律规则及负面清单,充分体现市场化趋势。  反复强调“不影响公共服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PPP资产证券化底线清晰 55号文强调开展证券化不能影响公共服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主要体现于社会资本可以退出但不是完全的退出:①项目公司的股东以股权作为基础资产时,项目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股权带来现金流现值的50%,其他股东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股权带来现金流现值的70%。②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发起人要通过SPV和必要的增信措施,在基础资产与发起人资产之间做好风险隔离,发起人不得通过资产证券化改变控股股东对PPP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项目运营责任,实现变相“退出”。③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由SPV以其持有的基础资产和增信安排承担,不得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转嫁给政府或公众。  与“发改委PPP资产证券化”相比更进一步,PPP实质性利好 2016年12月,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相比之下,在基础资产和发起主体上,55号文更为明确,并在基础资产上扩展了股权、在发起主体上扩展了项目公司相关主体;筛选标准上,55号文提出积极探索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依托PPP合同约定的未来收益权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仅对“项目公司股东”开展资产证券化提出要求“在项目建成运营2年后”,而“项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并无期限要求;审核流程上,55号文规定更为明确,突出体现市场化趋势。总体上55号文为PPP推进、PPP流动性、利益相关体退出带来实质性利好。 二、 三、投资建议 55号文扩展了PPP资产证券化范围,突出市场化趋势,明确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服务需求稳定、现金流可预测性较强的水务和环境保护相关项目作为优先项目进行投资,盘活了活存量资产,为项目相关参与人提供了提前退出的途径。我们建议关注积极向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扩张、订单爆发的园林公司【东方园林】、【铁汉生态】,MBR膜市占率高企、近期拟收购翼环公司和定州京城环保100%股权布局危废、拟收购良业环境70%的股权布局生态照明领域的水务公司【碧水源】。 三、 四、风险提示: [Table_Invest] 推荐 维持评级 [Table_QuotePic] 行业与沪深300走势比较 [Table_Author] 分析师:陶贻功 执业证号: S0100513070009 电话: (010)8512 7892 邮箱: taoyigong@mszq.com [Table_docReport] 相关研究 1、《PPP助力行业发展,土壤修复及环境监测未来看好》20161107 2、《成立省级PPP基金,发挥引导带动作用》20161205 3、《“十三五”生态规划发布,勾勒环保蓝图》20121212 4、《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搭建环保新格局》20161219 5、《政策集中出台发力,大气治理将遇下一风口》20161226 6、《节能减排方案出台,循环经济新格局》20170109 7、《证监会鼓励 环保企业发展,工业环境治理板块业绩高增长》20170213 简评报告/环保行业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2 政策落实不及预期、公司订单不及预期。 [Table_ProfitDetail] 盈利预测与财务指标 代码 重点公司 现价 EPS PE 评级 6月19日 2016A 2017E 2018E 2016A 2017E 2018E 002310 东方园林 16.93 0.48 0.75 1.06 35 23 16 强烈推荐 300197 铁汉生态 13.39 0.34 0.56 0.79 39 24 17 强烈推荐 300070 碧水源 19.29 0.59 0.82 1.11 33 23 17 强烈推荐 资料来源:wind、民生证券研究院 简评报告/**行业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3 [Table_AuthorIntroduce] 分析师简介 陶贻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研究生专业矿物加工工程(煤化工)。2011年7月加入民生证券至今。一直从事煤炭、电力、燃气、环保等大能源方向的行业研究。2012年“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入围、 2012年“第六届水晶球奖”(非公募类)第二名、 2012年“金牛分析师”入围奖核心成员。 分析师承诺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特此声明。 评级说明 公司评级标准 投资评级 说明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公司股价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强烈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20%以上 谨慎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20%之间 中性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 回避 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10%以上 行业评级标准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5%以上 中性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5%之间 回避 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5%以上 民生证券研究院: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7层; 100005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2101; 200122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A 座28层; 525000 简评报告/**行业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4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刊载的意见、推测不一致的报告,但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更新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所载的内容而取代个人的独立判断。本公司也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任何可能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公司未确保本报告充分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本公司建议客户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以及(若有必要)咨询独立投资顾问。 本公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参与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金融交易,亦可向有关公司提供或获取服务。本公司的一位或多位董事、高级职员或/和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董事。 本公司及公司员工在当地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以及顾问、咨询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本公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若本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的信息。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发送、传播本报告。本公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