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信达证券]:文化传媒行业动态点评:网信办新规依法打击违规公众号,国资传媒投资进入战略机遇期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研究/报告详情/

文化传媒行业动态点评:网信办新规依法打击违规公众号,国资传媒投资进入战略机遇期

文化传媒2017-06-19郭荆璞信达证券北***
文化传媒行业动态点评:网信办新规依法打击违规公众号,国资传媒投资进入战略机遇期

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www.cindasc.com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INDASECURITIES CO.,LTD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6层研究开发中心邮编:10003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NDA SECURITIES CO.,LTD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邮编:100031 网信办新规依法打击违规公众号,国资传媒投资进入战略机遇期 文化传媒行业动态点评 2017年06月19日 事件: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全面实施。其中,新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对2005年发布的上一版《规定》的全面升级。新规明确要求包括app、微博、公众号、直播等互联网媒体应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明确规定了国家和省级网信办拥有对违规互联网媒体进行关停、罚款的行政权力。新规在6月实施之后,北京市、广东省等地方网信办先后出拳打击一批违规网站和公众号,有效净化了网络空间。 点评:  网信办成立三年来首次单独发布1号令,代表国家互联网治理长期思路。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关于网络安全的“419讲话”,明确提出“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2016年6月,徐麟接替鲁炜担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徐麟接任网信办主任近一年后,第一次出台的部门规章。同时,这也是网信办自2014年成立以来,首次独立发布的1号令(之前都是与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发文)。此举明确了网信办的管理地位和行政执法权力,体现了国家层面依法监管互联网的长期思路。  巡视组向网信办提出系列整改要求,新版《规定》执行力度必将进一步深化。2017年6月10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向网信办反馈“机动式”巡视情况时,指出了网信办落实中央网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一系列问题,并提出了用好新闻信息推送和网络监管等权力等整改要求。可以预见,网信办将一进步讲全面落实巡视组要求,依法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制化。此次新规实施后对一批公众号等违规网络媒体的查封是新版《规定》的首次落地,此后新版《规定》的执行力度必将进一步深化。  国资背景媒体专享采编牌照,原创内容创业面临较大政策风险。新规将互联网信息牌照分为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三类,任何媒体从事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和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均需获取采编发布服务牌照。新规规定,采编发布牌照只能由国资背景的新闻单位和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申请。互联网新闻的采编权,成为国资背景媒体的专享牌照。这同时也意味着,近来火热的自媒体与原创内容创业,在未来可能会因为无法获得牌照而被关停,其投资方可能会承担相应风险。  经济信息被纳入新闻定义,娱乐、体育暂不受影响。新规相较于2005年版的《规定》,首次将经济新闻纳入新闻信息的定义。在政策层面,这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经济安全”的落实,同时也是近来经济、金融领域监管进一步深化在文化传媒领域的体现。但新政未将娱乐、体育新闻纳入牌照监管,上述领域未来市场竞争将会进一步加剧。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事项点评 文化传媒行业 郭荆璞 首席分析师 执业编号:S1500510120013 联系电话:+86 10 83326789 邮箱:guojingpu@cindasc.com 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www.cindasc.com  为社会资本预留了入口,国资背景传媒机构投资机会凸显。201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明确了国有传媒企业转制可以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本次网信办新规,同样也允许国资占股不足50%,但能够 “对企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申请采编牌照。国资可以通过特殊管理股控制媒体内容采编权,社会资本则通过股权获得经营决策权,实现国资背景媒体利用社会资本发展壮大,社会资本借助国资背景媒体实现投资回报的双赢局面。目前,媒体融合改革是国资背景传媒的一项政治任务,国资背景媒体大部分都有改革的需求,大量优质投资标的涌现,投资机会已经凸显。  行业准入背景下,国资背景新媒体迎来发展机遇。网信办徐麟主任曾在 2013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间任上海市委宣传部长,推进了上海国资背景媒体上海文广、上海报业的多次深度改革。2014年上海报业集团澎湃、界面等新媒体创新产品,均是在徐麟任内实现落地,这在业内被称为“上海经验”。因此,国资背景传统媒体开办新媒体,在政策层面是认可、肯定,甚至是鼓励的。随着新规的逐步落地,网络信息采编牌照在未来会逐渐转变为文化传媒行业的行业壁垒,这给予对国资背景的新媒体产品很大的成长空间。目前,全国各大国资背景媒体均开始对新媒体产品加大投入,结合这些媒体机构强大的内容采编、制作的能力和市场运营经验,其发展前景较为广阔。  一级市场相关机会:建议关注国资背景媒体的新媒体产品,尤其是如下四类: 1、大报、大台新媒体:大报、大台往往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强大信息采编能力、完备的政府资源,加上采编牌照的排他性,发展可期:如上海报业“界面”(已完成B轮融资)、南方报业“并读”(已完成PRE-A轮融资); 2、国资背景短视频:短视频是目前文化传媒投资的一个热门赛道,很多国资背景的媒体在短视频领域已经有一定的积累和布局,相关新媒体产品亦品质不俗:如新京报“我们视频”、南方周末“南瓜视业”等; 3、地方报、都市报新媒体:地方报、都市报作为地方媒体,在本地有着强大的品牌影响力、传媒公信力、资源整合力,同时市场运营能力亦不可小觑,如果能在牌照独享的情况下发展良好,可以填补都市报衰落后的市场空白:如华西都市报“封面”等; 4、优势财经媒体新媒体:经济类新闻因为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资源调配能力,本身就具有行业壁垒,加上本次新规牌照加持,未来会更为更加稀缺的投资标的:如财新传媒。  二级市场相关个股:此次新规发布影响深远,相关个股以国资背景媒体股为主,例如东方明珠[600637]、新华传媒[600825]、华闻传媒[000793]、人民网[603000]、新华网[603888]。  风险因素:政策执行的力度。 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www.cindasc.com 研究团队简介 信达证券能源化工研究团队(郭荆璞)为第十二届新财富石油化工行业最佳分析师第三名。研究领域覆盖能源政策、油气、煤炭、化工、电力、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等。 郭荆璞,能源化工行业首席分析师。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学院、罗格斯大学物理和天文学系,学习理论物理。回国后就职于中国信达旗下的信达证券,现任研究开发中心总经理,首席分析师。覆盖能源化工方向,兼顾一级市场、量化策略。以经济周期模型研究油价和能源价格波动,根据产业周期寻找投资机会,熟悉石油、煤炭、天然气产业链,对化肥、农用化学品、纺织化学品、精细化工中间体,以及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甲醇经济、碳排放有特别的研究。 机构销售联系人 区域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华北 袁 泉 010-63081270 13671072405 yuanq@cindasc.com 华北 张 华 010-63081254 13691304086 zhanghuac@cindasc.com 华北 饶婷婷 010-63081479 18211184073 raotingting@cindasc.com 华北 巩婷婷 010-63081128 13811821399 gongtingting@cindasc.com 华东 王莉本 021-61678592 18121125183 wangliben@cindasc.com 华东 文襄琳 021-63570071 13681810356 wenxianglin@cindasc.com 华东 洪 辰 021-61678568 13818525553 hongchen@cindasc.com 华南 刘 晟 0755-82465035 13825207216 liusheng@cindasc.com 华南 易耀华 0755-82497333 18680307697 yiyaohua@cindasc.com 国际 唐 蕾 010-63080945 18610350427 tanglei@cindasc.com 国际 王小乐 010-63081122 18301418636 wangxiaole@cindasc.com 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www.cindasc.com 分析师声明 负责本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每一位分析师在此申明,本人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准确反映了分析师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分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免责声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信达证券制作并发布。 本报告是针对与信达证券签署服务协议的签约客户的专属研究产品,为该类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时提供辅助和参考,双方对权利与义务均有严格约定。本报告仅提供给上述特定客户,并不面向公众发布。信达证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客户应当认识到有关本报告的电话、短信、邮件提示仅为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对本报告的参考使用须以本报告的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是基于信达证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编制,但信达证券不保证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最初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涉及证券或投资标的的历史表现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保证。在不同时期,或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致使信达证券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对此信达证券可不发出特别通知。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仅供参考,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做出邀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信达证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会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 本报告版权仅为信达证券所有。未经信达证券书面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布、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若信达证券以外的机构向其客户发放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信达证券对此等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同时不构成信达证券向发送本报告的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 如未经信达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信达证券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股票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 本报告采用的基准指数 :沪深300指数(以下简称基准); 时间段:报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 买入:股价相对强于基准20%以上; 看好:行业指数超越基准; 增持:股价相对强于基准5%~20%; 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