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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点评:强监管、控风险,规范投资、支持实体经济

金融2017-05-04李锋、周晓萍民生证券看***
《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点评:强监管、控风险,规范投资、支持实体经济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1 [Table_Title] 非银行金融行业 行业研究/简评报告 强监管、控风险,规范投资、支持实体经济 ——《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点评 动态研究报告/非银行金融 2017年05月04日 [Table_Summary] 一、事件概述 5月4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从构筑实体经济风险保障体系、引导保险资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创新保险服务实体经济形式、持续改进保险监管四方面重点发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 二、分析与判断  四个方面15项措施,强监管、控风险,引导险资支持实体经济 一是强化风险管控,包括动态调整投资资产的分类和资本要求,按基础资产属性实施穿透性监管;差异化监管,支持创新试点业务;加强风险预警,落实追责机制。 二是规范投资,引导险资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等国家发展战略,包括支持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发展战略;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险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PPP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 三是为实体经济构筑风险保障,重点发展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责任保险,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出台实施,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推进支农支小。 四是开展保险创新,助力扶贫,发展再保险和巨灾保险,研究开展专利保险试点,深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点。  监管趋严信号不断,连续发文剑指市场乱象、引导资金运用 4月下旬以来,金融监管不断加强,保监会连续出台多分文件,从多个角度规范保险机构工作,加强监管防控风险。政策信号显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保险监管、治理市场乱象、补齐监管短板和防范行业风险将是从严监管背景下的工作重点。  监管高压仍将持续,防风险、去杠杆为政策重点 从严监管背景下,防控金融风险、引导金融机构有序去杠杆,仍然是近期金融领域的监管重点。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加强保险机构监管、防控保险行业风险、规范保险投资等一系列政策还将继续出台。 二、 三、风险提示:市场波动超预期;监管持续高压超预期。 [Table_Invest] 推荐 维持评级 [Table_QuotePic] 行业与沪深300走势比较 [Table_Author] 分析师:李锋 执业证号: S0100511010001 电话: 010-85127632 邮箱: lifengyjs@mszq.com 研究助理:周晓萍 执业证号: S0100115090033 电话: 010-85127528 邮箱: zhouxiaoping@mszq.com [Table_docReport] 相关研究 1.民生非银行业事件点评:再融资政策收紧,抑制过度融资 2.民生非银行业事件点评:股指期货小幅松绑,市场影响有限 3.民生非银行业动态报告(20170215):保费快速扩张,产品回归保障本质 4.民生非银行业事件点评:定调从严监管,释放五大监管信号 -10%-5%0%5%10%15%20%16-0516-0816-1117-02非银行金融(中信)沪深300 简评报告/非银**行业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2 表1:保监会出台四方面重点措施引导险资支持实体经济 四大方面 15条重要措施 风险监管 1、研究保险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监管比例,实施穿透性监管; 2、积极推进差异化监管和分类监管试点; 3、着力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 投资方向 4、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5、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6、支持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7、支持军民融合发展和《中国制造2025》; 8、推进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 9、完善社会风险保障功能,发挥实体经济稳定器作用; 风险保障 10、完善农业风险管理机制,推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11、增强保险增信作用,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和出口企业“走出去”; 12、发挥保险产品和资金优势,推动健康和养老产业发展; 创新保险 13、创新保险扶贫基金,助力国家脱贫攻坚战略 14、创新再保险和巨灾险业务模式,为实体经济保驾护航 15、完善新技术、新业态保险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创新战略。 资料来源:证监会,民生证券研究院 表2:近半个月保监会密集发文,整顿市场、防控风险、引导投资 时间 政策规范 2017-5-4 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7-4-28 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强化保险监管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 2017-4-28 中国保监会稳步推进保险资金支农支小融资业务创新试点 2017-4-27 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7-4-23 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7-4-20 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 资料来源:证监会,民生证券研究院 简评报告/非银**行业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3 分析师与研究助理简介 李锋,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曾供职于国家经委、国家物资部、国家贸易部、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周晓萍,中级经济师,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经济研究机构、大型国企战略与发展部,负责宏观经济及行业研究。2015年加入民生证券。 分析师承诺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特此声明。 评级说明 公司评级标准 投资评级 说明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公司股价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强烈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20%以上 谨慎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20%之间 中性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 回避 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10%以上 行业评级标准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5%以上 中性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5%之间 回避 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5%以上 民生证券研究院: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7层; 100005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2101; 200122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A 座28层; 525000 简评报告/非银**行业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4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刊载的意见、推测不一致的报告,但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更新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所载的内容而取代个人的独立判断。本公司也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任何可能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公司未确保本报告充分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本公司建议客户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以及(若有必要)咨询独立投资顾问。 本公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参与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金融交易,亦可向有关公司提供或获取服务。本公司的一位或多位董事、高级职员或/和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董事。 本公司及公司员工在当地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以及顾问、咨询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本公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若本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的信息。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发送、传播本报告。本公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