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简要报告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研究/报告详情/

2019年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简要报告

金融2019-06-30中国人民银行向***
2019年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简要报告

2019年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简要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二零一九年六月 1摘要接受良好教育的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稳定的基石。为准确把握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及金融消费者教育领域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评估金融消费者教育的有效性,进一步做好金融知识普及工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以下简称“消保局”)于2013年和2015年针对消费者金融素养情况进行了两次全国范围内的试点调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消保局的积极推动下,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于2016年1月11日下发《关于建立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制度(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16〕8号),正式建立了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制度。2017年开始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除港澳台地区)每两年全面开展一次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2019年为第二次全面开展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在每个省级行政单位随机抽取600名金融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全国共18600个样本。调查从消费者态度、行为、知识和技能等多角度综合定性分析我国消费者的金融素养情况。从消费者态度看,消费者在金融态度方面的整体情况较好,大多数群体能够意识到金融知识普及和在校园开展金融教育的重要性,更加重视个人信用;延迟消费的意愿则略有下降(或更加倾向于即时消费),其中全日制学生延迟消费的意愿最低。从消费者行为看,整体上消费者在金融行为上有待加强,在阅读合同条款、为小孩上学储蓄、使用ATM时的密码保护行为方面有较好的表现;在家庭开支的规划和执行、对账单的理解、信用卡 2还款方面的行为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应对意外开支方面普遍存在不足。从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看,消费者整体上对金融知识有一定的掌握,在银行卡、储蓄、信用知识方面的正确率较高,均超过60%;在贷款、投资、保险等方面的知识水平有待提高,不同群体对各类金融知识的掌握程度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消费者金融技能看,整体上消费者在理解金融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产品风险和收益、假币处理方面的掌握情况相对较好,在辨别非法投资产品和渠道、比较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有一定的掌握;而在冠字号码功能、银行卡使用方面还需要加强,对新版人民币防伪特征的掌握水平需要提高。从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需求情况看,消费者最感兴趣的五大类金融知识依次是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和信用卡)、银行理财产品、住房贷款、基金股票投资、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从人口统计特征看,不同群体的消费者在金融态度、金融知识、金融行为、金融技能和金融知识需求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另一方面,调查报告通过构建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得出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得分。结果显示,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平均分为64.77,中位数为67.96,标准差为17.01,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近似服从正态分布。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金融素养整体上稍有提升。教育、收入、地域、年龄和职业五个因素与消费者金融素养得分显著相关,性别对金融素养得分的影响有限。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得出如下结论:一是应当持续跟踪 3消费者金融素养的变化,为金融教育工作的统筹开展提供重要依据;二是要继续关注重点人群和区域的金融素养水平,结合群体特性开展适宜的金融教育活动,着重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技能,改善消费者的金融行为;三是要积极应对数字技术带来的挑战,利用数字技术的优良特性,开发更多与数字时代和人口结构变化相适应的金融教育工具。 4一、调查情况介绍接受良好教育的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稳定的基石。为准确把握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及金融消费者教育领域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评估金融消费者教育的有效性,进一步做好金融知识普及工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以下简称“消保局”)于2013年和2015年针对消费者金融素养情况进行了两次全国范围内的抽样性试点调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消保局的积极推动下,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于2016年1月11日下发《关于建立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制度(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16〕8号),正式建立了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制度。2017年开始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除港澳台地区)每两年全面开展一次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2018年,消保局对调查问卷进行了完善,对部分题目进行了新增、修改和删除,并于2019年第二次在全国全面开展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调查从消费者态度、消费者行为、消费者知识和消费者技能等多个角度综合综合分析当前我国消费者的金融素养情况。另一方面根据影响金融素养的主要因素,从受教育程度、家庭月收入、职业状态、年龄、户口所在地等多个维度对消费者金融素养情况进行考察,并与2017年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从调查的主要内容看,此项调查涵盖了金融产品认知与选择、财务规划、储蓄与物价、银行卡管理、反假货币、贷款常识、信用管理、投资理财、保险知识、金融教育和消费 5者基本情况等十一部分内容。从调查样本的分布看,此项调查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除港澳台地区)全面开展,在各调查省份选择省会(首府)城市市区、地级市市区和县三个层面随机抽取600名金融消费者,在各直辖市选择具有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性的区/县随机抽取600名金融消费者。全国共18600个样本。从调查的实施方案看,消保局组织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分支机构统一实施。选择金融机构网点作为调查点,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农村信用社、证券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等。从调查方式看,主要采取面谈的方式完成,部分地区在金融机构网点(包括部分支付机构)采用电子调查方式。除个别地区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外,大部分金融消费者是在调查网点现场填写调查问卷,调查点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派出调查人员至调查点,对金融消费者进行现场讲解和指导,帮助金融消费者完成调查问卷。消保局于2019年4月组织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发放了调查问卷,于5月10日前全部收回。本次问卷调查反映了当前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的整体状况以及2017年以来消费者金融素养水平的变化,也是人民银行在接下来的两年内统筹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的重要基础。二、消费者态度分析消费者在金融态度方面的整体情况较好,大多数群体能够意识到金融知识普及和在校园开展金融教育的重要性,更 6加重视个人信用,延迟消费的意愿则略有下降(或更加倾向于即时消费),其中全日制学生延迟消费的意愿最低。(一)对金融教育的态度1.对金融消费者教育的态度当询问消费者对金融教育的态度时,总体来看,88.27%的消费者认为金融教育“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其中,认为金融教育“非常重要”的比例达到51.58%,认为金融教育“比较重要”的比例为36.69%。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对金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程度有所提高,认为金融教育“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的比例上升1.22%。2.对校园金融教育的态度当询问消费者对在校园开展金融教育的态度时,总体来看,82.52%的消费者认为在校园开展金融教育非常有价值,仅有5.76%的受访者认为没必要。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对校园金融教育的认识有所提高,认为在校园开展金融教育有价值的比例增加1.48%。(二)对消费和储蓄的态度当询问消费者对消费和储蓄的态度时,总体来看,79.03%的消费者对于“今天有钱今天花完,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持“不太同意”或“完全不同意”的观点,有17.80%的受访者持“完全同意”或“比较同意”的观点。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对延迟消费的偏好略有下降,整体上选择“不太同意”或“完全不同意”的比例降低了 70.37%。(三)对信用的态度当询问消费者对信用的态度时,88.05%的消费者同意“信用是一辈子的记录,不应过度扩张信用,应谨慎维护”的观点,不认可的仅为5.13%。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对谨慎维护信用的态度有所提升,整体上持积极信用态度的比例增加了1.26%。三、消费者行为分析整体上消费者在金融行为上有待加强,在阅读合同条款、为小孩上学储蓄、使用ATM时的密码保护行为方面有较好的表现;在家庭开支的规划和执行、对账单的理解、信用卡还款方面的行为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应对意外开支方面普遍存在不足。(一)对家庭开支的规划1.家庭开支计划的制定当询问消费者是否做家庭开支计划时,24.29%的消费者“一直都有”,23.84%的消费者“经常做”,40.20%的消费者“有时有做”,11.67%的消费者“从不做”。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在家庭开支计划制定方面的行为有所改善,整体上经常或一直都有制定计划的比例增加了4.07%。2.家庭开支计划的执行当询问制定家庭开支计划的消费者是否执行既有家庭开支计划时,15.03%的消费者表示严格执行,33.20%的消费 8者表示偶尔执行,48.19%的消费者表示有时执行,3.58%的消费者表示从不执行。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在家庭开支计划执行方面的行为有所弱化,整体上执行计划的比例降低了0.56%。(二)对未来支出的计划1.应对意外支出当询问消费者如果下个月有一笔约等于三个月收入的意外支出,是否能全额支付这笔费用时,调查结果有35.40%的消费者选择了“完全可以”,39.76%的消费者选择了“或许可以”,19.11%的消费者选择了“可能拿不出”,有5.72%的消费者选择了“肯定拿不出”。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在应对意外支出方面的有所改善,整体上完全能够应对三个月意外支出的比例提高了1.34%。2.为孩子上学存钱当询问消费者是否为孩子上学存钱时,调查结果有44.23%的消费者选择了“有或曾有”,32.85%的消费者选择了“目前没有,但计划这样做”,8.51%的消费者选择了“目前没有,且不计划这样做”,还有14.41%的消费者选择了“没有孩子”。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曾有或计划为孩子上学进行储蓄的比例有所改善,整体上存钱比例提高了1.04%。3.保障老年开支当询问消费者预期如何保障在老年的开支时,按比例高 9低依次排序分别是“依靠自己的存款、资产或生意收入”(59.77%)、“依靠退休金”(56.96%)、“依靠商业养老保险”(28.72%)、“依靠继续工作所得收入”(23.97%)、“依靠家人、孩子的经济支持”(19.46%)、“依靠继承遗产”(6.98%)和其他(6.12%),尚未考虑的有4.88%。(三)对合同和对账单的使用1.阅读合同条款当询问消费者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是否阅读合同条款时,调查结果有44.21%的消费者会仔细阅读合同条款,47.06%的消费者简要阅读合同条款,有8.73%的消费者根本不阅读。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在阅读合同条款方面有所改善,整体上“仔细阅读”或“简要阅读”的比例提高了1.45%。2.对账单的阅读和理解当调查消费者对相关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对账单的使用情况时,发现41.39%的消费者表示会仔细阅读对账单并能清晰理解,18.01%的消费者表示会仔细阅读对账单但难以理解,30.00%的消费者简要阅读对账单,4.43%的消费者根本不读,6.17%的消费者则表示从未收到过对账单。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在阅读和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对账单方面有明显提升,整体上能够仔细阅读并清晰理解的比例提高了4.07%。(四)对贷款的申请当询问消费者在申请贷款前是否考虑了自己的偿付能 10力时,调查结果有71.37%的消费者选择了“是”,有3.70%的消费者选择了“否”,有24.92%的消费者没有申请过贷款。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在申请贷款前考虑偿还能力方面有所提升,整体上考虑还款能力的比例提高了0.83%。未申请过贷款的比例略有降低,下降了0.27%。(五)对信用卡的使用当对消费者的信用卡还款行为进行调查时,发现54.69%的消费者采用全额还款方式进行还款,14.12%的消费者采用分期还款方式进行还款,3.87%的消费者采用最低还款额方式进行还款,4.31%的消费者有多少钱还多少钱,19.91%的消费者没有信用卡,另外还有3.10%的消费者有信用卡但不清楚如何还款。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在信用卡还款方面的行为有改善,整体上全额还款的比例提高了3.69%,选择分期还款的比例下降0.97%,选择最低还款额进行还款的比例下降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