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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行业:2015年周报第2期-医师多点执业正式放开 远程医疗技术指南公布

医药生物2015-01-19刘生平国联证券小***
生物医药行业:2015年周报第2期-医师多点执业正式放开 远程医疗技术指南公布

1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发现价值 实现价值 2015年1月19日 2015年医药行业周报第2期(1.12 -1.16) 优异 一、行业动态跟踪 1、国家卫计委:医师多点执业无需医院审批 2、卫生计生服务等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3、卫计委公布远程医疗技术指南 二、上市公司重要动态回顾 三、医药行业估值跟踪 截止到 2015年1月16日我们采用一年滚动市盈率(TTM,整体法),剔除负值影响,医药生物整体市盈率处在38.78倍,与上周相比有所提升,仍然低于历史估值均值。医药行业相对于全部A 股的溢价比例截止到 2015年1月16日为2.30倍,与上周相比有所提升。各子版块均有上涨,医疗器械剂和中药板块上涨幅度较大。短期来看,大盘在流动性宽松等因素影响下,震荡上行的概率较大。随着医改政策出台更加密集,预计行业指数将震荡上行,建议关注优质蓝筹医药上市公司,尤其是三季报表现优异的个股的投资价值。 四、区间涨跌幅 最近52周走势: 报告作者: 国联证券医药组 刘生平 执业证书编号:S0590513090002 联系人: 联系人:刘生平 方伟 赵垒 电话: 0510-82833217 Email: liusp@glsc.com.cn fangw@glsc.com.cn zhaolei@glsc.com.cn 独立性申明: 作者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 道,分析逻辑基于本人的职业理解,通过 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客观、公正。 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特此 申明。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 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 务资格。 生物医药行业 医师多点执业正式放开 远程医疗技术指南公布 行业跟踪 2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发现价值 实现价值 一、 行业动态跟踪 1、国家卫计委:医师多点执业无需医院审批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主要条件、注册管理、医疗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若干意见》明确了医师多点执业的涵义: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于有效注册期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 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对此,《若干意见》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改革创新,探索简化注册审批手续,促进人才流动。其中明确指出,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获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同意,取代了征求意见稿中,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当征得其第一执业地点的“书面”同意的内容。 《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了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探索实行区域注册,以促进区域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医师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即可开展多点执业试点。 《若干意见》规定了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医师在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时,不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其中在公立医院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除前述情形外一般不能从事其他形式的多点执业。 《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并完善内部管理。医疗机构同意医师多点执业后,应当及时根据实际合理规定医师岗位职责,完善考核、奖励、处分、竞聘上岗等的具体管理办法,不因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 相应地,《若干意见》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监督管理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规定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未达到全职医师要求的,不能领取全职薪酬。此外,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根据合同或协议合理安排在各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执业时间,保证履行合同和协议,确保各执业地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3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发现价值 实现价值 全面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推进。鼓励支持大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坚持强化基层,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的,要明确政策给予支持和鼓励。 在薪酬方面,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等因素,由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医师协商确定。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 点评:医师多点执业将有效缓解国内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医生自身的技术价值将逐步得到体现。同时,缺乏优质的医师资源一直是民营医院的难题,政策的出台为民营医院带来了新的政策红利,我们看好爱尔眼科、通策医疗、迪安诊断、恒康医疗等个股有望从中受益。 2、卫生计生服务等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近日,近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部署,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办法》提出,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在通知中,财政部要求将医疗卫生纳入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这意味着,未来财政部可能不会再给医院等拨款,而是通过以购买服务的形式给医院拨钱。 这将给医院市场带来巨大的变化。比如,某一地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政府准备出多少钱然后公开招标,谁愿意承担就来应标。医院必须通过竞争的方式来获取市场,要中标要保证不赔本,医院会想出来各种各样的办法,包括做好居民预防、减少不必要的药费和检查等,医疗浪费行为将得到极大的改变,性价比最合适的治疗方式将会受到青睐,成本最优化成为医院的选择。这对于目前医院的管理水平、成本控制水平等都将提出极大的挑战! 财政部上述文件显然不是说说就算了的。近日报道称,今年卫计委开始了公共服务试点,包括新农合经办、大病医疗保险等。2012年,卫计委开始试点政府购买新农合的经办服务,但是只是一个指导意见,并不是强制执行,而在近日发出的通知中,则明确在每省确定试点地区,成熟后逐渐推广。 如果新农合试点成功后,未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医保可能就会是下一步。而对于药企来说,值得关注是,在卫计委此次的试点中,承办方既可 4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发现价值 实现价值 以是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企业,这也意味着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成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对于参与医院投资或者新建医院的药企来说,这尤其是个好消息。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省份选择3个~5个城市或地区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新农合基金经办服务等七大类项目列入首批试点项目目录。 据介绍,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利用财政资金,将原本由政府直接向社会提供的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转交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提供,以提高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据悉,列入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首批试点目录的项目有:新农合基金经办服务;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孕产妇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艾滋病防治项目中为男男同性性行为者、暗娼和吸毒者等高危人群提供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和检测动员等服务,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关怀照顾和心理支持服务;结核病防治项目中结核病高危人群和可疑症状者筛查;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避孕药具仓储物流服务;其他适合购买服务的项目。 据介绍,购买主体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各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等。 购买服务的内容主要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具有公共性和服务性的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试点项目实施目录,明确服务项目种类、性质和内容,细化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同级部门预算经费或专项资金中安排。 点评:医疗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有助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办医,将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控费的意愿,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医疗效率。 3、卫计委公布远程医疗技术指南 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1月15日正式公布了《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2014年版)》(以下简称《指南》),这一规范性文件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司和统计信息中心自2013年底开始组织编写,包括11个部分,其中,对如何保证远程医疗信息数据的安全性提出了建议。 5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发现价值 实现价值 远程医疗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网络化信息平台,联通不同地区的医疗机构与患者,进行跨机构、跨地域医疗诊治与医学专业交流等的医疗活动,借助这种方式可改善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造成的“看病难”问题。 《指南》总结了远程医疗信息系统的建设发展历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