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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释放银行业的金融科技潜能

金融2017-10-17安永劫***
充分释放银行业的金融科技潜能

充分释放银行业的金融科技潜能 目录摘要 3合作或消亡:银行应采取的行动 6合作或消亡:金融科技公司应采取的行动 14将金融科技嵌入银行生态体系 20 3充分释放银行业的金融科技潜能 |摘要2016年,风险投资对金融科技业的投资超过131亿美元,较四年前的投资总额高出约五倍之多(见图1)。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坚定了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观念,即,金融科技必将对银行业产生颠覆性影响。但是,颠覆银行业的主要驱动力是合作,而非竞争。 对于大多数银行来说,其在短期内面临的最大威胁并非来自金融科技公司,而是来自更善于利用这些金融科技公司的传统竞争对手。我们对45家大型全球性银行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尽管所有银行都在以某种方式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但受合作壁垒影响,真正开展广泛合作的银行仅有约四分之一。在本报告中,我们探讨了一些妨碍实现有效合作的常见壁垒(包括驾驭采购和供应商风险管理和技术实施)以及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应如何消除这些合作壁垒。 201220132014201520162.53.17.914.713.1450573740878889十亿美元交易CB Insights资料来源:《安永金融科技采纳率指数》1表明,近年来,消费者开始快速接受新的创新型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产品,而2016年的安永《全球消费银行业务调查》则着重探讨了这些容易获得的新技术如何吸引消费者并号召银行效仿金融科技公司实施创新。但是,我们发现,受到颠覆性影响的不仅仅是一线消费银行业务。 监管机构已经看到了监管科技(RegTech)的益处,事实上,他们希望银行能够使用监管科技来优化流程。同时,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等一系列迅速发展的科技创新,在无需替换核心银行业务系统的情况下,为银行提供了新的业务转型方式。英国的“开放银行”(Opening Banking)和欧洲的《支付服务指令II》(PSD II)等举措,结合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及商业银行数据聚合组件模型的发展(尤其是在美国),正使得客户对掌握在银行手中的个人数据有了更多的控制权。与此同时,金融科技公司愈发认识到,在金融服务领域吸引客户会产生巨大成本,只有设施配备完善的银行才能逾越的跨境业务壁垒。此外,越来越多的新金融科技公司还认识到,他们有机会作为更广泛银行生态体系的一部分, 开发出可以帮助整个行业转型的技术,而不是单纯为一家银行提供支持。既然如此,为什么双方的合作没有进一步加强? 对于金融科技公司而言,与大型银行协商解决采购周期较长的问题将是一场艰巨的斗争。而对于银行来说,若要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在大型组织中成功部署尖端技术则是一项挑战。根据我们与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经验,这些都是阻碍金融科技充分释放潜能以推动银行业务转型的常见壁垒。2016年,全球前200名大型银行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仅略高于7.1%。为了实现12%的净资产收益率,他们需增加15%的收入并降低13.7%的成本。与金融科技公司进行合作,融入更广泛的银行生态体系,将有助于银行降低成本,开展创新并增强客户服务能力。既然银行业希望重新实现可持续的净资产收益率,那么就必须创建更好的生态体系。而这离不开与金融科技公司、行业共享设施以及其他大批服务提供商的合作,以此帮助银行降低结构性成本、加强监管合规并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图1:风险投资支持的金融科技公司的年度全球融资趋势1 《安永金融科技采纳率指数》,安永,2017年。 确立金融科技创新框架 选择创新经营模式评估金融科技合作战略 管理人才和架构变化银行金融科技公司阐明价值主张做好充分准备,完善关系网络 凭借监管知识脱颖而出打造强大的商业案例5充分释放银行业的金融科技潜能 |银行正在寻求通过在全行上下部署金融科技来获益的方法。我们分析了45家大型银行过去三年的数据。结果显示,虽然在全球范围内,金融机构仍主要关注金融科技在支付方面的应用,但是他们越来越期待在整个价值链中使用金融科技,包括将“游戏化”模式应用到合规培训中,使用可识别构成最大组织风险的员工的监控软件,借助人工智能来改善客户服务,以及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力。但是,对于创新文化薄弱的银行而言,挑选适当的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并成功实施新技术仍是一项挑战。而对于金融科技公司而言,则需要清晰阐明自身技术的明显优势,并与银行合作以实现转变。在本报告中,我们探讨了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如何通过更好地合作来从新技术中获益。创新型初创公司和大型科技公司的强强联合,推动了全球金融科技业的迅猛发展。欲充分利用该潜能的银行必须立即采取行动,找到与这些创新型机构合作的方法,实现互利共赢。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若不加强合作,则无法收获所有创新成果。他们必须彼此合作,否则可能会走向消亡。 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若不加强合作,则无法收获所有创新成果。图2: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的必要性与机遇 合作或消亡:银行应采取的行动如今,大型全球性银行正通过多种方法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他们希望降低长期成本,通过向客户提供创新的银行产品来捍卫其市场份额。但却未能全部如愿。为了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并真正实现价值转型,银行需要清晰地了解创新模式,以及银行创新、采购和保留下来的技术职能的范围和授权问题。鉴于银行之间的规模和文化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其还需要确定如何实现与金融科技公司的最佳合作。我们认为,银行可通过以下四个步骤在其组织内充分释放金融科技的潜能。银行拥有许多创新理念;而挑战在于能否从中确定适合的理念并将其嵌入到技术中去。银行自身的复杂性、规模和孤立本质意味着其通常很难有效地解决这一挑战。1制定奖励创新的金融科技框架2选择新理念和商业需求相结合的创新经营模式,同时平衡创新和风险3评估银行的金融科技融合战略的利弊4谨慎管理人才和架构变动 7充分释放银行业的金融科技潜能 |制定奖励创新的金融科技框架对于银行来说,诸多创新机遇不仅能够解决结构性成本方面的挑战,而且能够使银行取得更长久的效益。但相比之下,绩效评估和薪酬周期通常较短。因此,当经济环境不确定时,人们对接受这些投资成本的额外风险有所顾虑是可以理解的。银行需要解决这一内在冲突。这意味着银行需要在金融科技战略的背景下明确指导方针。流程的执行必须自上而下,同时鼓励创新并将经验教训纳入其中。为支持创新,必须确定采纳创新的框架,明确责任制、决策制定框架和成功标准。应通过内部社交媒体鼓励员工提出新想法和创新建议。此外,“黑客马拉松”(注:由企业IT工程师参与的技术创意交流活动)也为鼓励员工提出和表达创意提供了窗口。我们建议银行明确其创新框架和流程,然后与其寻求合作的企业共享相关信息,包括内部和外部影响的来源、端对端流程、决策制定者和验收标准,以及支持创新框架的推动因素(见图3)。1流程的执行必须自上而下,同时鼓励创新并将经验教训纳入其中。 影响因素:创新理念的来源和持续优化咨询机构学术界研究人员目标客户供应商监管机构外部内部企业战略 业务部门信息技术供应商风险管理/ 信息安全 采购 利益群体价值源于职能创新或产品创新初步评估推动因素可行性评估能力评估推出理念文化 投资 工具推动颠覆性的重大创新或持续创新图3:创新采用框架 选择新理念和商业需求相结合的创新经营模式虽然目前使用的创新经营模式有很多,但银行通常会采用下列三种类型中的一种:集中模式、分散模式或混合模式。对于集中模式,由首席创新(或数字化)执行官监督中央创新团队制定商业解决方案。该模式不仅能够识别具体的创新需求并为机构提供新的理念和概念,还能够更好地协调与首席技术执行官之间的工作,以及与采购活动和供应商风险管理活动之间的联动。然而,人们可能会认为中央创新团队太过远离业务部门而无法充分了解其需求。如果集中模式运行良好,金融科技公司可受益于其所提供的支持和架构。运行不好,则可能导致机构面临更长的决策周期,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寻找业务发起机构。分散模式在小型和地方性银行中更为普遍。各业务部门自行掌控其管理流程,使得熟悉业务的部门能够更快地发现真正的问题,找出可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的创新机构。而这样做的缺点则是重复工作、本地流程扩散以及缺乏一致性。虽然与银行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的金融科技公司可更快地与业务发起机构合作,然而,在没有中央团队的支持和引导的情况下,很难将新理念和商业需求联系在一起。在我们看来,混合模式才是理想的解决方案。我们认为,明确的创新团队有助于银行确立顶层基调和传达正确的信息,同时银行还需要有明确的领导层来捍卫创新的决心。但我们建议,要尽可能地拉近纯粹的创新机构和业务单位需求之间的距离。此外,我们还认为,确保端到端创新采纳流程的透明度十分必要。目前参与收购银行创新项目的各方几乎都不了解端到端流程的工作原理,因此,金融科技公司所面临的困惑可想而知。 我们认为混合模式才是理想的解决方案。29充分释放银行业的金融科技潜能 | 北美欧洲亚太全球合作产品/服务投资并购46.0%24.6%2.9%26.5%50.9%25.1%19.6%4.4%57.3%29.8%12.5%0.4%51.0%26.3%2.7%20.0%数据来源:安永分析评估银行的金融科技融合战略的利弊我们的研究表明,银行在为了驱动创新而向金融科技公司寻求协助时,其首选的互动战略是合作(见图4)。通过合作,各家银行可联手制定出新的技术标准供未来采用。我们还在分析中指出,在内部产品开发方面,亚太区的大型银行要比其他地区的银行更专注,特别是在数字化支付领域,银行能够以此为获得银行服务不足的细分客户群提供服务。北美地区的银行倾向于对新产品开发进行投资,许多美国大型银行选择投资金融科技业的初创企业。欧洲银行通常会采取统筹兼顾的做法,他们可能更愿意将并购纳入其金融科技战略。总体而言,在受访的45家全球银行中,仅有四分之一的银行通过合作、开发自主型金融科技产品、投资创新型企业或收购创新型企业的方式与金融科技公司进行广泛合作。此外,为尽早获取技术和人才,同时又无需过度依赖金融科技公司,银行发起或参与了众多加速器、孵化器和培训项目。对于金融科技公司来说,此类安排使其能够轻松获得所需的资源、数据、资金和社交机会,便于其测试产品和服务原型。与金融科技公司的融合方式并不唯一。然而,尽管银行希望依靠金融科技公司驱动创新,但无论选择哪种融合方式,他们通常都很难成功实施新的创新技术。全行上下越早地接受创新理念,实现可持续变革的速度就越快。银行应该谨慎评估各种融合模式,从中选择能够支持自身创新模式与长期发展战略的混合模式(见“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融合模式的利弊”)。2 2014年以来安永对来自三个地区(北美区、欧洲区和亚太区(包括日本))的45家大型银行的分析3图4:区域性融合模式 投资银行将自身资本注入金融科技初创企业,以此作为:• 专门的内部风险投资或战略投资部门• 独立的风险投资基金• 自身的资产负债表投资• 提前获得创新方案• 解决内部人才不足与创新文化缺失问题• 缩短推向市场的时间• 权益估值具有挑战性• 投资货币化• 第三方对数据的滥用与不当处理• 非专属关系• 数据安全与隐私合作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