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日期: 2026-09-03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于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以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类型电磁线、电抗器业务起步,现已建成天津、湖南、马来西亚四大生产基地。2017年,公司以12.41亿元人民币成功收购全球500强企业伟创力原中国触控显示业务子公司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成功转型为电子信电子信息板块。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不限于各种类型的液晶显示模组、触控显示模组、30防护屏、电子车牌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此外,公司的电力板块产品主要包括各类电抗器线等,广泛应用于特高压电力、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家用电器、电子、通讯和交通等领域。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销售网络,产品市场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台湾地区,并远销北美、欧洲、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1、公司管理团队更换后,专网和电力线材以及触控屏三大块业务如何整合协同发展?后续的资产整合什么时候才能推进?您好,公司将围绕整体发展战略,加强通信、电磁线及显示业务在客户、技术和资源等方面的协同,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和资源配置。涉及后续资产整合等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2、公司准备往哪一个方向进行科技转型? 公司现有通信业务、显示业务、电力业务三大板块,公司将立足现有业务和技术积累,,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和资源配置,加强各业务板块在技术、客户及市场等方面的协同,推动公司向科技化、数字化方向转型升级。 3、公司目前在转型阶段,对于电子信息板块的传统行业,公司的目标是保留进还是进行剥离,如果是后者是分批还是整体打包,既上次出售之后,目前有没有新的方案? 关于电子信息板块业务的安排,公司始终从全体股东利益和长远发展出发,根据战略规划和市场环境变化,持续对各项业务进行评估和优化。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包括业务升级、资产整合、股权合作等在内的多种可行方式,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相关事项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4、当前人工智能半导体发展快速,公司是否能抓住机遇? 当前人工智能、半导体行业发展较快。公司持续关注各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科技产业的市场机遇。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通信、电力以及显示三大业务。对于 AI、半导体相关领域,公司存在部分参股企业涉及相关赛道,但该类主体均不属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主导其经营。上市公司会结合自身资源禀赋、风险承受能力审慎研判相关机会,优先立足做好现有主业经营。如果未来公司有涉及人工智能、半导体领域的实质性业务布局,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告为准。谢谢。 5、中兴系统的利润是否计入此次半年报,目前中兴系统是否在按承诺的利润兑现中? 中兴系统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日起,其经营业绩已按会计准则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业绩承诺具体完成情况请以公司后续披露的信息为准。 6、中兴系统约定的价值两亿元的股份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增持? 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兴系统股东出具的《关于增持股票的承诺函》,其将在办理完毕中兴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增持,中兴系统于2026年3月完成股份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目前。该增持尚未执行,该增持是承诺方需要履行的义务,公司会持续督促承诺方履行相关增持承诺。后续如出现增持实施、进展或者重大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告为准。 7、请简单介绍一下深圳铱加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处在什么样的发展阶段? 铱加科技为公司子公司中兴系统参股的企业,不属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仅为财务参股,不参与其日常经营管理。该企业的业务详情、所处发展阶段属于其自身经营信息,公司不便代为详细介绍。如后续涉及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8、公司还会收购诺思微系统的股份吗? 投资者您好,诺思微系统是公司参股企业,后续如涉及股权收购等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各位投资者以公司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 9、为什么要修改公司章程?如果外部投资人举牌?公司有何安排,比如投资人决定增持34-35%股份。 修改公司章程,主要是为适配公司现阶段经营治理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更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所有修订内容都最终需要股东会审议表决。如果外部投资者按照相关规则举牌、大额增持,我们尊重市场投资者合法的投资权利。投资者增持是其自身商业决策,公司无权干预。一旦投资者触及举牌、权益变动披露线,按照规则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公司始终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10、公司商誉还有6亿多,要不要计提?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