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田刚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兴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兴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披露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对相关风险及内容予以特别关注,并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3第五节重要事项........................................................................................................................26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0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6第八节财务报告........................................................................................................................4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1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经营范 围 进 行 了 变 更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6年1月9日 、1月26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四大板块,即:低空业务、农机连锁销售服务、高端特色农机研发制造和农事综合服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低空业务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低空业务进行了战略升级,从仅“代理销售无人机”升级为“低空生态能力建设及后续运营”,聚焦低空生态能力建设及后续运营服务,构建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公司第二增长曲线。 代理销售植保无人机方面:公司通过代理上游厂家无人机产品,依托农机连锁销售网络销售给终端用户,并为用户提供安装、调试、操作与技术培训、维修及售后保障等综合服务。 低空生态能力建设及后续运营方面:公司依托自身在低空生态能力建设方面的专业能力、战略布局、地方渠道资源以及工业级、航空级无人机领域的产品资源等优势,形成了在低空生态能力建设及后续运营领域完整、领先的解决方案。公司通过联合行业合作伙伴,深度参与地方低空生态能力(如无人机起降场、低空航路网、无人机智能化服务系统、低空飞行服务中心、低空经济研学培训中心、低空运营服务管理平台等)的建设,同步推进设备采购与专业飞行队伍组建,为后续服务奠定基础。项目建成后,公司与政府平台公司、行业资本等共同设立属地化运营子公司,面向政府、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巡防巡检、物流配送、消防应急、城市综合治理、旅游观光等多元化低空应用服务,并配套开展无人机操作培训等业务。 2、农机连锁销售服务业务 农机连锁销售服务业务以“服务创造新价值”为经营理念,以“买放心农机到吉峰连锁”为指导思想,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直营连锁销售模式和代理销售模式。 直营连锁销售模式:公司通过在全国19个省(市)以地级市为区域中心,开设连锁 直营卖场店和直营专业店(统称“连锁直营门店”)。连锁直营门店均由公司全资或控股,在公司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通过代理国内外各品类、多品牌的农业机械直接销售给终端用户,并为终端用户提供维修、安装、技术培训以及售后保障等综合服务,以及全程机械化整体解决方案与农机配置服务。 代理销售模式:为进一步拓展县城和乡镇市场,公司在具备一定农机需求的县城或乡镇,选择当地具有影响力的经销商作为对象开展业务合作,经销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股权控制或投资关系,系独立的市场主体间合作关系。业务模式上,公司各区域连锁直营门店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终端用户,同时由各区域连锁直营门店指导培训经销商,由经销商为终端用户提供安装、技术培训、维修及售后保障等综合服务。 3、高端特色农机研发制造业务 高端特色农机研发制造业务主要指控股子公司吉林康达,主要从事免耕播种机、深松整地机、圆盘耙地机等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吉林康达生产的免耕播种机通过配置监视器总成等部件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后,可对播种质量、面积、故障等作业精准监控,有效保障用户作业效率与质量;其产品广泛应用于东北等保护性耕作区域,满足不同保护性耕作模式下对免耕播种和深松整地的作业需求。 吉林康达的部分免耕播种机和深松整地机产品如下所示: 吉林康达主要采用经销商销售模式,在销售过程中以自主推广为主导,通过经销商网络实现销售。售后服务方面,吉林康达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春检时主要提供操作指导、产品使用调试,确保新机器合理、正常使用;春播期间调配生产、销售、售后相关人员去一线服务;春播结束后,组织对出售机器进行检修,包括用后调试、防锈处理、更换易损件(三包期内)、征求意见及建议等,原则上实现对最新一季销售整机100%覆盖,确保终端用户第二年正常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吉林康达通过收集整理购机者使用意见或建议,持续完善播种机器设计,提高部件装配和整机装配的工艺质量,推动产销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4、农事综合服务业务 农事综合服务业务系公司向下游延伸的创新业务,旨在提供现代农业组织化生产体系建设的整体解决方案。该业务以“1+X+N”三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核心,由地方政府或其平台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出资建设运营县级综合服务中心、乡镇级服务分中心和村级服务站(点)等项目。公司为投资方提供产业园区项目的整体解决方案,涵盖从产业规划、方案编制、设备选型、工程协同到建设实施的全过程。项目建成后,由公司当地子公司受托运营,或与当地合作方共同成立运营公司,面向农户、合作社及其他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覆盖“耕、种、防、收、烘、储、加、销”全链条一站式、全程化服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低空经济行业 (1)低空经济定位和市场规模 国家层面,低空经济连续三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其定位从“新兴产业”升级为“新兴支柱产业”;国家发展改革委专设低空经济发展司,持续增强顶层统筹力度;十 部门联合印发《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信息通信业能力建设支撑低空基础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一系列政策法规为产业规范发展筑牢根基。市场方面,根据中国民航局预测,2025年我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已达1.5万亿元,同比增长超120%,2035年有望突破3.5万亿元。 (2)低空经济行业发展情况 2026年1月,行业报告《低空经济发展报告(2025-2026)》发布并指出,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将是低空经济从“制度框架构建期”迈向“项目落地启动期”的关键转折点,标志着行业从概念探索正式进入快速发展通道。全国范围内的低空经济试点示范区数量持续增长,政策体系从“顶层设计”进入“细化落地”阶段,行业进入政策赋能期,呈现“政策明确化、基建加速化、场景多元化”的发展特征,多地出台低空行业的专项规划与支持政策,明确低空飞行空域分类管理标准,优化申报审批流程,为行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低空经济产业链各环节均取得关键进展。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