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日期: 2026-07-01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风能、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的公司,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该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在近二十年的行业深耕中,公司获得了多项成果和企业荣誉。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项目开发为基础、资本运作为抓手、科技创新为驱动的战略,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并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新能源发电的市场份额,并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推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研发项目,打造中国新能源领域的一流上市公司。 1、问:请问公司风电装机的市场占比是多少? 答:公司风电项目均在江苏地区,截至2025年底,公司风电控股装机容量134万千瓦,占江苏省风电装机的5.34%。 2、问:请问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占比是多少? 答: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为51%。 3、问:请问公司储能项目的运营情况?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储能板块还有哪些项目? 答:2025年度,公司储能业务营业收入6,666.80万元,营业成本4,737.85万元,毛利率28.93%。公司的独立储能项目均为电化学储能,目前项目营收主要由电能量收益、容量租赁收入及顶峰补贴构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目前投资有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4、问:请问公司是否参与绿电交易? 答:根据江苏现行政策,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或自愿放弃对应电量补贴、已在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建档立卡并匹配成功且具备分时计量条件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机制电量以外上网电量可自愿参与绿电交易。截至目前,公司多个光伏项目参与过绿电交易,2025年公司全年参与绿电交易的总电量1,281万千瓦时。 5、问:请问公司风光项目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及相关税收优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可参阅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