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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08-17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永和股份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童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根法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 公司2026年半 年度 财务报 告(未 经审 计), 公司2026年半 年度 实现的净利 润为514,557,005.2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12,891,744.3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41,192,873.28元。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金需要,为回报股东,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6年8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510,818,72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232,580股后的股份数为507,586,1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896,535.75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7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1第五节重要事项................................................................................................................................34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5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60第八节财务报告................................................................................................................................61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氟是自然界中广泛分布的元素,其资源主要赋存于萤石、冰晶石及磷矿石中。氟元素具有极高的电负性和化学活性,赋予了氟化工产品卓越的耐腐蚀性、耐高温性以及优异的介电性能。 氟化工是指产品分子结构中含有氟元素的化工子行业,属于新材料领域的发展重点,其主要分为有机氟化工和无机氟化工两大板块。有机氟化工主要涵盖氟制冷剂、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凭借优异性能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能源、环保产业等多个工业部门和高新技术领域,对推动我国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具有关键作用。 依托完善的产业链布局,我国已成为全球氟化工生产第一大国,能够生产大部分氟化工产品门类,其中氟碳化学品产量更超过全球总量的70%。目前,氟化工行业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环保要求趋严和技术迭代升级的双重驱动下,正加速向绿色、高效、可持续方向转型。 政策层面,行业监管持续强化且导向清晰。萤石作为氟化工行业核心战略资源,已被纳入国家战略性矿产目录,开采总量实行常态化管控,并通过强化合规引导,倒逼行业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落后矿山有序退出。第三代制冷剂(HFCs)生产配额制度自2024年正式 实施以来,2026年继续严格执行,行业发展模式由以往的扩产竞争逐步转向配额优化与效率提升,第四代制冷剂(HFOs)产业化进程稳步推进。与此同时,环保政策持续升级,对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等重点物质的排放管控趋严,推动企业加大在清洁生产和绿色工艺方面的投入,行业绿色转型步伐加快。氟化工主要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1.萤石 萤石是现代化学工业中氟元素的主要来源。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发布的《矿产商品摘要》,2025年末世界萤石矿总储量约3.30亿吨,其中中国萤石储量位列世界第一,约占全球萤石总储量的33.33%,产量占全球的比例约为60.00%,主导全球供应链。但萤石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已被列入我国的“战略性矿产目录”,政府对萤石的相关政策持续收紧,不断提高萤石开采门槛,以加大对萤石资源的保护。受资源稀缺性和政策影响,预计萤石的稀缺性特征在未来将持续凸显,其供给收缩也是大势所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4个采矿权、2个探矿权,已经探明萤石保有资源储量达到485.27万吨矿石量。 2.无水氢氟酸 我国无水氢氟酸生产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江苏、山东、江西、内蒙古等地,无水氢氟酸下游涵盖含氟制冷剂、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无机氟等。其中,含氟制冷剂和含氟高分子材料系无水氢氟酸的主要消费领域。近年来,随着半导体、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等领 域对含氟材料需求的大幅增加,国内无水氢氟酸生产企业开工率明显提升,市场供给有所增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无水氢氟酸年产能18.50万吨,具备规模化、稳定化的量产供应能力。 3.氟碳化学品 氟碳化学品主要用作制冷剂、发泡剂、气溶胶的喷射剂、灭火剂、电子电气及精密部件的清洗剂,还可以用作生产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含氟精细化学品的原料。公司生产的氟碳化学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制冷剂领域。 曾在或已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使用的制冷剂包括CFCs、HCFCs、HFCs三代制冷剂,第四代制冷剂(HFOs)已在欧美发达国家进入商业化应用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代制冷剂对臭氧层的破坏最大,全球已经淘汰使用;第二代制冷剂对臭氧层破坏相对较小,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基本淘汰,目前在我国也处在加速淘汰期;第三代制冷剂对臭氧层无破坏,在发展中国家逐步替代HCFCs产品,但是其GWP值较高,温室效应较为显著,发达国家已开始削减用量,包括我国在内的部分发展中国家自2024年开始按配额生产和使用;第四代制冷剂指的是不破坏臭氧层、GWP值较低的制冷剂,部分已推出的产品如HFO-1234ze和HFO-1234yf产品价格较高,目前已在部分发达国家推广使用,我国在该领域处于重点布局阶段。 根据《基加利修正案》的规定,我国属于第一组发展中国家,应在2020-2022年HFCs使用量平均值基础上,在2024年开始冻结HFCs的消费和生产基准值,自2029年开始削减10%,到2045年后将HFCs使用量削减至其基准值20%以内。2025年4月9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印发了《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该方案明确指出:HCFCs受控用途生产量和使用量在2025年分别削减基线值的67.5%和73.2%,2030年均削减基线值的97.5%,仅保留2.5%用于满足制冷空调维修等用途的需要。HFCs受控用途生产量和使用量在基线值18.53亿吨和9.0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基础上,2029年开始削减基线值的10%。 制冷剂广泛应用于家用空调、冰箱(柜)、汽车空调、商业制冷设备等领域,我国空调、冰箱、汽车等制冷相关终端产品市场规模较大,随着居民消费升级、设备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政 策持续推进,新增需求与存量更新需求有望共同支撑相关制冷设备市场保持较大规模,并通过新增设备充注、存量设备维修及制冷剂替换等途径形成持续的制冷剂需求。 政策方面,国务院于2024年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并明确提到2027年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等目标。2025年12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通知》,继续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上述政策有利于促进空调、冰箱、汽车等终端产品更新换代,从而对制冷剂市场需求形成一定支撑。与此同时,夏季高温天气将阶段性提升空调、商业制冷等终端设备的运行负荷,带动设备维修、冷媒补充等需求。海外市场方面,近年来部分国家和地区对HFCs的管控节奏及部分终端产品限制措施有所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