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舰第十三飞成功更新事件点评 本报告导读: 军工《多颗“算力卫星”入轨,商飞参加范堡罗航展》2026.07.26军工《航天发射密度持续提升,可重复使用火箭迎发展机遇》2026.07.21军工《长十乙实现一子级回收,商业航天行业拐点成功突破》2026.07.13军工《我国大型火箭首次实现回收,商业航天行业迎来重大拐点》2026.07.11军工《国内头部火箭公司更新招股书,2029年有望盈利》2026.07.06 S paceX星舰第十三飞成功,部署首批星链V3卫星。搭载多项太空数据中心关键技术攻关成果的“辰光一号”卫星发射成功。十五五期间,随着可重复回收火箭、低成本商业卫星等技术的不断成熟,我国商业航天产业化有望加速,建议关注商业航天产业链相关标的。 投资要点: 北京时间7月24日,搭载多项太空数据中心关键技术攻关成果的“辰光一号”技术试验卫星发射任务取得圆满成功。由北京星辰未来空间技术研究院和北京轨道辰光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的“太空 数据中心创新联合体”经过近一年多的协同创新攻关,在空间聚光型太阳能电池、石墨烯柔性辐冷板等多项技术上实现突破,取得阶段性成果,此次都在“辰光一号”卫星上搭载进行在轨试验验证。 十五五期间,我国商业航天产业化有望加速。十五五规划明确指出加快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1)商业航天领域,推进大功率能源系统、通用星载计算机和箭体结构轻量化、星箭联合设计、可重复使用运载等技术攻关,提升星箭产品规模化生产和商业航天发射能力。加强太空主动防御、群体智能操控等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太空安全态势感知和风险防范能力。2)卫星互联网领域,统筹推进卫星互联网星座建设,提升发射测控保障和安全防护能力,加快卫星互联网和北斗在重点行业、大众消费等领域规模化应用和国际化推广。强化多用户需求统筹协调,推进遥感卫星共建和数据共享共用,构建空天地一体、通导感算融合的综合服务体系。我们认为十五五期间,随着可重复回收火箭、低成本商业卫星等技 术的不断成熟,我国商业航天产业化有望加速,建议关注商业航天产业链相关标的。推荐标的:航天电器、电科蓝天、航天电子、通宇通讯、航宇科技、派克新材、陕西华达、西部材料、斯瑞新材、光威复材、中航高科、六九一二。相关标的:信维通信、烽火通信、信科移动、航天工程、铂力特、中天火箭、高华科技、西测测试等。 风险提示:可重复使用技术迭代不及预期;低成本商业卫星技术成熟度不及预期等。 本公司是本报告所述铂力特(688333)的做市券商。本报告系本公司分析师根据铂力特(688333)公开信息所做的独立判断。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授权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放,概不构成任何广告。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 本公司利用信息隔离墙控制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部门或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因此,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在决定投资前,如有需要,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决策。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泰海通证券研究”,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若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该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通过此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应自行联系该机构以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或进而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该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亦不为该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所载内容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投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 以报告发布后的12个月内的市场表现为比较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国泰海通证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