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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机构调研纪要

2026-07-08 发现报告 机构上传
报告封面

调研日期: 2026-07-08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总部位于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公司专注于高品质工程塑料精密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和制造,产品聚焦于乘用车、商用车、新能源车、高端厨卫家电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具有高安全性、重要功能性的核心零部件。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取得了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致力于高端精密注塑件的国产化,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1.请问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哪些地方?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目(一期)3.2亿;泰国汽车零部件及高端精密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1.1亿;补充流动资金1.6亿,共5.9亿。感谢您对公司的持续关注与支持! 2.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可否回答一下,谢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1.80%。感谢您对公司的持续关注与支持! 3.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目的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目(一期)3.2亿;泰国汽车零部件及高端精密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1.1亿;补充流动资金1.6亿,共5.9亿。感谢您对公司的持续关注与支持! 4.本次债券期限为六年,即2026年7月9日至2032年7月8日。请问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六年期的设置是出于怎样的考量?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公司在 综合考虑市场惯例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选择设置6年的期限。这一安排不仅符合当前市场的主流实践,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充裕的转股时间窗口,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合理规划资金安排,有效缓解短期偿债压力,从而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长期共赢。感谢您对公司的持续关注与支持! 5.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是如何确定的?目前33.80元/股的定价是否合理反映了公司价值?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3.80元/股,定价规则为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不低于33.80元/股。关于目前33.80元/股的定价是否合理反映公司价值,本次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符合可转债发行的相关监管规则要求,该定价严格遵循前述监管规定的定价逻辑确定,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本次发行相关公告,投资者可结合公 司公开披露的经营、财务等信息自行判断。感谢您对公司的持续关注与支持! 6.请问可转债是根据股票份额搭配的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是的,请仔细阅读发行公告,每股可配售0.024257 张可转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7.请问什么时候上市??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转债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持续关注与支持! 8.公司的机器人业务占比是多少?未来前景如何规划?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客户共同成功开发多个人形机器人精密零部件新品,相关业务进展顺利,但机器人相关业务的营收占比还较小。未来公司将坚持“价值创新”发展战略,市场层面继续积极布局人形机器人行业的相关业务,依托自身在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领域积累的技术与经验优势,紧抓人形机器人轻量化“以塑代钢”带来的行业发展机遇;产能层面公司积极扩充产能,筹备建设新的生产和研发基地,优化产能结构,以满足人形机器人业务相关的客户需求;研发层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依托成熟的模具设计与开发能力,为人形机器人领域高精密度、高复杂度的注塑零部件供应提供可靠技术保障,同时将采取自研、合作、合资等多种举措推进人形机器人业务拓展,相关业务后续进展请您关注公司后续的临时公告与定期报告。感谢您对公司的持续关注与支持! 9.配债什么时候可以出售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发行的证券无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除有限售的股东外,其他持有者在上市当天即可选择出售。感谢您对公司的持续关注与支持! 10.公司一直坚持稳定分红,本次发行可转债后,未来分红政策是否保持延续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已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约定向股东分配股利。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 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未来分红政策将保持稳定延续。感谢您对公司的持续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