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发布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涉及高达55,088,493股普通股的发售和出售,包括两部分:(i) 10.0%可转换优先有担保票据(到期日为2029年)转换时最多可发行的36,283,183股普通股(“转换股份”);(ii) 根据交换协议向特定卖方证券持有人发行的18,805,310股普通股(“交换股份”)。
- 根据交换协议,部分票据持有人同意将约1070万美元的现金利息(原应于2026年7月1日、2026年10月1日及2027年1月1日支付)交换为19,300,991股普通股(“交换股份”),每股面值0.0001美元,该交换于2026年7月1日完成,公司因此无需支付该等已交换利息金额。
- 交换协议包括适用于此类交易的通常登记权、承诺和其他契约条款,其摘要作为附件10.1提供。
-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和6月30日分别与持有12.0%可转换优先票据、10.0%可转换有担保优先票据及7.0%可转换优先票据(共同构成“票据”)的若干持有人达成私下协商的协议。
-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是对2026年6月1日日期的招股说明书的补充,并构成依据S-1表格提交的注册报告的一部分,更新和补充了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以包含在2026年7月1日提交的8-K表格当前报告第1.01项、第3.01项及第9.01项第10.1附件(“补充信息”)中的信息。
- 公司选择遵守适用于公开上市公司的简化信息披露要求,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并非完整,且除与招股说明书相关联外,不得交付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