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予公布2025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长 2026年6月2日 目录ONENTS 综述 一、大气环境...6 (一)全国环境空气质量(二)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20(三)背景站环境空气质量.29(四)全国酸雨状况.30 二、水生态环境...34 (一)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35(二)地下水环境质量...60(三)主要用水区域水环境质量..62 三、海洋生态环境..66 (一)海洋环境质量....67(二)海洋生态状况..76(三)主要用海区域环境质量..80(四)直排海污染源...83 四、土地与农村生态环境..85 (一)土壤环境质量..86(二)耕地质量...86(三)土地生态环境状况.86(四)农业面源污染...87 五、自然生态...91 (一)生态质量92 (二)生物多样性状况.96(三)受威胁物种..105(四)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105 六、声环境...107 (一)功能区声环境质量..108(二)区域声环境状况..109(三)道路交通声环境状况..109 七、辐射环境..112 (一)环境电离辐射质量...113(二)环境电磁辐射质量..115 八、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117 (一)气候变化....118(二)应对气候变化..120(三)自然灾害.123 九、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127 (一)固体废物..128(二)化学品与新污染物.130 专篇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生态环境状况.135.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136(二)澳门特别行政区...139 编写说明...142 综述 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5年超过90%。“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保持改善态势、回好趋势。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2)平浓度为28.0微克/立万米,比2024年下降4.4%;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大数比例为88.1%(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大后为89.3%)。京津冀翼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比2024年分别下降11.6%、3.9%和14.9%。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共246个,比 2024 年增加 24个。“十四五”期间,全国诚市环境空气PM2.5浓度累计下降20%,重污染大数减少25%;京津翼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27.7%、32.1%。 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全国地表水1 ~ Ⅲl 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1.4%,连续两年保持在90%以上,比2024年上升1.0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6%,与2024年持平。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 西北诸河、西南诸河主要江河水质保持良好及以上。209个重要湖库中,1~而类水质湖库占78.5%,比2024年上升1.4个白分点。全国地下水1~V类水质点位比例为76.8%。“十四五”期间,全国地表水1~ Ⅲ类水质断面比例累计上升8个白分点。长江十流连续6年、黄河十流连续4年全线水质保持Ⅱ类。 管辖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持续改善。夏李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管辖海域面积占97.8%,比2024年上升0.1个白分点。全国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4.9%,比2024年上升1.2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0%,比2024年下降0.6个百分点。“十四五”期间,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累计上升7.5个百分点。 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用地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实施污染管控率达到95%以上。“十四五”期间,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十三五”末翻一番。 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生态质量指数为60.3,生态质量为二类。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5.09%,林草覆盖率超56%,森林蓄积量达209.88亿立万米。2025年完成营造林5345.3万亩、种草改良7390.64万亩、治理沙化石漠化土地4933.72万亩。全国水士保持率达73.09%。 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声环境功能区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3.3%、87.8%。 核与辐射安全态势总体平稳。核设施未发生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表1级及以上的核事件或核事敌。全国辐射环境质量、重点核设施周围辐射环境水平以及海洋辐射环境状况总体良好。 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明确分级分类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建设的重点任务,一体部署区域、省域和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工作,打造各具特色的示范样板,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区域层面,2025 年 12 月,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形成了先行区建设目标任务以及“一表三清单”(一张目标指标表和重点任务清单、改革清单、政策清单)。省域层面,坚持一省域一特色,立足发展定位和生态环境功能定位,承担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五个方面走在前、作表率的先行自标任务,重点支持 4个省和1个地区开展省域先行区建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层面,2025年1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多部门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各省统筹组织本地区城市、乡村先行区建设工作,重点支持50个左右城市、100个左右县开展先行区建设。 专栏 美丽城市建设 2025年是美丽城币建设的全面推进之年。2025年1月,生态环境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美丽城市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配套提出参考指标体系(包括18项自标和20余项参考指标),以细化和指导《方案》的实施。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将“美丽”作为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自标之一。 《方案》鼓励和弓导各地结合东、中、西部地区、沿海内陆、平原山城、临山滨河、海岛绿洲等城市特点,探索“一城一策”、各具特色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模式。《方案》中明确阶段标,即到2027年,推动50个左右城市取得标志性成果,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示范标杆;到2035年,美丽城市建设实现全盖,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首批美丽城币先行区的选取充分发挥省级统筹作用,以“交任务、列清单”方式,已明确10个城市承担第一批先行区建设任务,形成美丽城市建设典型路径示范引1领全国。 O大气环境 一、大气环境 (一)全国环境空气质量 1.总体状况 1.1城市达标情况 2025年,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以下简称339个城市)中,246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72.6%:9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 27.4%。其中,68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超标,占20.1%;53个城市臭氧(O3)超标,占15.6%;14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超标,占4.1%;无二氧化硫(SO)、二氧化氮(NO,)和一氧化碳(CO)超标城市。 1.2各级别天数比例 2025年,全国33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18.6%~100%之间,平均为88.1%(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为89.3%);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11.9%,以PM2.5、O3、PM1。和NO2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分别占总超标天数的38.1%、36.4%、25.7%和0.03%**,未出现以SO,和CO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 2016年以来,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总体上升,累计增幅为5.0个百分点。 从月际变化看,1月、4月和5月全国33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天数较多,均超过1700天次;7一10月超标天数较少,均低于750天次。1月 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多(278天次),占全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的23.8%。颗粒物(PM,5、PMi.)和O,对超标天数的贡献较大。1一2月、10一12月首要污染物为PM25的超标天占比较高,月际占比为52.0%~92.1%;3一4月首要污染物为PM10的超标天占比较高,月际占比为55.2%~58.7%;5一9月首要污染物为O,的超标天占比较高,月际占比为 61.6% ~ 95.8%。 1.3沙尘影响空气质量情况 2025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均出现沙尘天气,空气质量受影响国土面积约618万平方于米,共计31个省(区、市)(以下简称省份)的319个城市出现沙尘天气。全国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天数比例为2.9%,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6%。 2.主要污染物 2.1 PM2.5 全国339个城市环境空气PM5年均浓度在5.2~51.5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28.0微克/立方米,比2024年下降4.4%。2016年以来,全国城市环境空气PM25污染持续减轻,平均浓度累计下降33.3%。 PM5年均浓度分布在20~35微克/立方米之间的城市较多,占比为60.5%。 PM5年均浓度超过35微克/立方米(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主要分布在京津冀及周边、新疆、湖南等地。 31个省份中,2个省份的城市环境空气PM,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26个省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个省份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2.2 PM1o 全国339个城市环境空气PM.年均浓度在12~124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48微克/立方米,比2024年下降2.0%。 PM1。年均浓度分布在30~60微克/立方米之间的城市较多,占比为68.5%。 PM1。年均浓度超过70微克/立方米(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主要分布在新疆、河南等地。 31个省份中,7个省份的城市环境空气PM1.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24个省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3 03 全国339个城市环境空气O,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以下简称O,浓度)在92~178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38微克/立方米,比2024年下降4.2% O,浓度分布在120~150微克/立方米之间的城市较多,占比为49.9%。 O,浓度超过160微克/立方米(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主要分布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地区等地。 31个省份中,26个省份的城市环境空气O,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5个省份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2.4 SO2 全国339个城市环境空气SO,年均浓度在3~28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8微克/立方米,与2024年持平。 SO,年均浓度分布在3~9微克/立方米之间的城市较多,占比为82.6%。 全国339个城市环境空气SO,年均浓度均低于60微克/立方米(国家二级标准)。31个省份的城市环境空气SO,年均浓度均低于20微克/立方米(国家一级标准)。 2.5 NO2 全国339个城市环境空气NO,年均浓度在4~35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9微克/立方米,比2024年下降5.0%。 NO,年均浓度分布在15~25微克/立方米之间的城市较多,占比为56.4%。 全国339个城市环境空气NO,年均浓度均低于40微克/立方米(国家一级/二级标准)。31个省份的城市环境空气NO,年均浓度均低于40微克/立方米(国家一级/二级标准)。 2.6 CO 全国339个城市环境空气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以下简称CO浓度)在0.4~2.8毫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0毫克/立方米,与2024年持平。 CO浓度分布在0.6~1.2毫克/立方米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