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背景
自2024年1月1日起,重型客车(M31,>7.5吨)需使用车辆能耗计算工具VECTO进行法律CO2排放声明,该程序自2019年1月1日起已应用于各类重型卡车。基于此,客车和巴士被纳入新重型车辆CO2排放性能标准法规(EU) 2019/1242,该法规要求2030年零排放车辆占比达90%,2035年达100%。城市客车需满足此目标,而城际客车和巴士则需遵循与重型卡车相同的CO2减排目标(2030年减排43%,2035年减排64%,2040年减排90%)。
研究方法与数据
ACEA旨在了解客车领域的CO2标准机制和计算方法,并初步掌握市场情况和特征值。研究采用VECTO工具计算各车型CO2排放,包括传统车辆和多种动力技术车辆。客车和巴士的CO2排放以“克CO2/吨公里(g/tkm)”(卡车)或“克CO2/乘客公里(g/pkm)”(巴士)表示,零排放车辆则计算其电能消耗(kWh/tkm或kWh/pkm)和续航里程。
车型细分与市场分析
根据EU2017/24005和EU2024/1610法规,完整车辆被分配至31a至40f组,并合并为16个标准组31-LF至39-FE。主要区分标准为车身布局(如低地板和高地板)。市场分析显示,少数组别(如31-LF、35-FE)占据了大部分车队份额,而其他组别则较为罕见或缺失。
关键数据与结果
- 总体份额:城市客车(31-LF和35-FE)占比约32%,高地板车辆(2轴城际客车32-C2、2轴巴士32-C3、3轴巴士34-C3)分别占比31%、20%和9%。
- 初级车辆份额:巴士(32-C3占36%,34-C3占28%)和3轴II类低入口车辆(33-L2占13%)占比较高。
- 零排放车辆:城市客车已出现大量零排放车辆,31-LF(2轴)和35-FE(3轴)分别占比45%和22%,II类低入口车辆(31-L2)约占2%。
- CO2排放结果:平均排放值因车型而异,城市客车31-LF和35-FE分别介于22-32g/pkm和18-25g/pkm。零排放车辆显著降低子组平均排放值。
研究局限性
- 仅覆盖了2024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的生产数据,未涵盖季节性影响。
- 未包含ACEA覆盖范围外的其他制造商数据。
- 多阶段车辆主要提供初级车辆数据。
- 部分组别因制造商数量不足而无法生成汇总值。
- 生产日期与登记日期存在差异。
结论与下一步
首次早期客车VECTO CO2车队分析显示,城市客车零排放车辆占比高达22%-45%,但城际客车和巴士几乎无零排放车辆,尽管其需在2030年达到43%的减排目标。ACEA计划在完整报告期内纳入更多制造商,以获取更全面的市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