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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洁环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年度业绩公告

2026-03-31 港股财报 王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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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潔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Tengy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527)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年度業績公告 摘要 •浙江天潔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的收益約為人民幣753.8百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約1.2%。 •本集團於本年度的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約為人民幣81.4百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約3.8%。 •本公司董事(「董事」及各為一名「董事」)會(「董事會」)不建議派付本年度任何末期股息。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年度業績 董事會欣然宣佈本集團於本年度的經審核綜合業績及二零二四年同期的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狀況表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流動資產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資產總值減流動負債 資產淨值 1,036,261954,815 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該等儲備賬包括綜合財務狀況表內的綜合儲備約人民幣441,078,000元(二零二四年:約人民幣465,712,000元)。 財務報表附註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公司及集團資料 本公司為一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註冊辦事處位於中國浙江省諸暨市牌頭鎮天潔工業園區。 本集團主要從事環保污染防治設備及電子產品的設計、開發、製造、安裝及銷售。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i)天 潔 集 團 有 限 公 司(「TGL」,一 間 於 中 國 成 立 的公 司)持 有43,200,350股 內 資 股,佔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本 約32.00%,為 本 公 司 單 一 最 大股 東;及(ii)常 山 縣 國 熙 股 權 投 資 有 限 公 司(「國 熙 股 權 投 資」)為 一 間 國 有 企 業,持 有35,235,000股內資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26.10%,為本公司第二大股東。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主要附屬公司的詳情載列如下: 2.1編製基準 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乃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包括所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香港公認會計原則以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的披露規定編製。 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慣例編製(經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投資及按公平值減銷售成本入賬的衍生工具所修訂)。除另有指明外,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以人民幣(「人民幣」)呈列,所有數值已約整至最接近的千位數。 2.2採納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年度,本集團已採納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所有與其營運相關,並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開始的會計年度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包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採納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不會導致本集團的會計政策、本集團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本年度與過往年度的報告金額出現重大變動。 本集團並無應用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採納該等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將不會對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3.經營分部資料 本 集 團 於 本 年 度 的 收 益 主 要 來 自 安 裝 及 銷 售 環 保 污 染 防 治 設 備 及 電 子 產 品 的 環 保 設備合約收益;銷售貨品的發票價值及所提供服務的價值。本集團產品面臨的風險及所得回報相似,因此,本集團僅有一個業務分部。 地區資料 (a)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合併總計753,750744,942 (b) 本集團的所有非流動資產均位於中國內地。 客戶A客戶B客戶C客戶D客戶E客戶F客戶G *客戶並無佔本集團於本年度及二零二四年同期綜合收益總額10%以上。 4.收益 本集團的收益指本年度安裝及銷售環保污染防治設備及電子產品的環保設備銷售;銷售材料的發票價值及所提供服務的價值。 總計 主要產品 靜電除塵器袋式除塵器減少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脫硫及脫硝裝置)其他(如氣力輸灰系統) 總計 收益確認的時間 在某一時間點-銷售環保設備-銷售材料-提供服務 總計 銷售環保設備 本集團製造及向客戶銷售及安裝環保污染防治設備。客戶根據合同訂明的付款時間表於一個月內向本集團支付合同價格。當產品及服務的控制權已轉移時(即產品交付予客戶時)確認銷售。倘本集團所提供的服務超出付款,將會確認合同資產。倘付款超出所提供的服務,則會確認合同負債。 倘合同包括安裝硬件,硬件的收益於硬件交付之時且合法所有權已轉移以及客戶已接納硬件之時確認。 合同價格按履約責任的相關獨立售價分配至履約責任。獨立售價乃應用預期成本加利潤方法釐定。 銷售材料 本集團向客戶銷售材料。產品金額須於一個月內償還。在產品的控制權已轉讓(即產品交付予客戶之時),且概無可能影響客戶接受產品的未履行責任及客戶已獲取產品的合法所有權時,確認銷售。 當產品交付予客戶後,並從那一刻開始,可以無條件收到代價(僅到期付款前的時間流逝除外),便可確認為應收款項。 5.其他收入 銀行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政府補助放棄應付賬款增值稅的額外扣減應收賬款的訴訟申索出售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投資之收益應收票據的減值虧損撥回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收益其他 6.融資成本 融資成本的分析如下: 銀行貸款的利息擔保函押金 7.所得稅開支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本公司及其在中國內地營運的附屬公司須按25%的稅率就應課稅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本集團的所得稅開支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按 法 定 稅 率 計 算 適 用 於 稅 前 溢 利 的 稅 項 開 支 與 按 實 際 稅 率 計 算 的 稅 項 開 支 的 對 賬 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本年度所得稅開支 8.本公司普通權益持有人應佔每股盈利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乃 按 本 公 司 普 通 權 益 持 有 人 應 佔 溢 利 以 及 本 年 度 已 發 行 普 通 股 的 加 權平均數135,000,000股(二零二四年:135,000,000股)計算。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無潛在攤薄已發行普通股。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以下數據計算: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盈利 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本公司普通權益持有人應佔溢利 股份數目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股份 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利的年內已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9.存貨 原材料在製品製成品 貿易應收款項為免息及信用期一般為一個月。本集團尋求對其未收回應收款項維持嚴格的控制。已逾期結餘由高級管理層定期檢討。本集團並無就其貿易應收款項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用增強措施。 本集團所有應收票據均於一年內到期。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約人民幣零元(二零二四年:約人民幣14,101,000元)的應收票據已質押,以為本集團的應付票據提供抵押(附註13)。 貿易應收款項(扣除撥備)基於發票日期的賬齡分析如下: 1年內1至2年2至3年3至4年 350,303544,232 188,297156,049 於一月一日年內虧損撥備減少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團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項下的簡化方法就所有貿易應收款項使用存續期預期虧損撥備計算預期信貸虧損撥備。為計量預期信貸虧損,貿易應收款項已根據共享的信貸風險特徵及賬齡分組。預期信貸虧損亦包含前瞻性資料。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向其若干供應商背書由中國若干銀行接納的若干應收票據(「背書票據」),以結清應付該等供應商的貿易應付款項(「背書」)。於背書後,本 集 團 並 無 保 留 任 何 使 用 背 書 票 據 的 權 利,包 括 向 任 何 其 他 第 三 方 出 售、轉 讓 或質押背書票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倘中國的銀行違約,則背書票據的持有人對本集團具有追索權(「持續牽連事件」)。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背書票據的賬面值總額為約人民幣69,510,000元(二零二四年:約人民幣73,010,000元)。董事認為,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已轉讓與大型及知名銀行接納的若干背書票據約人民幣35,433,000元(二零二四年:約人民幣60,296,000元)(「終止確認票據」)有關的絕大部分風險及回報。因此,本集團已終止確認該等終止確認票據的全部賬面值及相關貿易應付款項。本集團於該等終止確認票據中持續牽連事件的最大 虧 損 風 險 以 及 購 回 該 等 終 止 確 認 票 據 的 未 貼 現 現 金 流 量 相 等 於 其 賬 面 值。董 事 認為,本集團於該等終止確認票據的持續牽連事件的公平值不大。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繼續確認其餘背書票據的全部賬面值及相關已結清貿易應付款項約人民幣34,077,000元(二零二四年:約人民幣12,714,000元),乃由於董事相信,本集團仍保留絕大部分風險及回報,包括與該等剩餘背書票據有關的違約風險。 本 年 度,本 集 團 於 轉 讓 終 止 確 認 票 據 當 日 並 無 確 認 任 何 利 得 或 虧 損(二 零 二 四 年:無)。於本年度或累計年度,概無任何利得或虧損自持續牽連事件中確認。本年度均勻作出背書。 附註:應收控股公司款項為無擔保、免息及無固定還款期限。 其他應收款項減值虧損的變動如下: 於一月一日2,5962,808撇銷年內虧損備抵(350)–其他應收款項減值虧損撥回(345)(212)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1,9012,596 12.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及已抵押存款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以人民幣計值的銀行及現金結餘金額約人民幣833,178,000元(二零二四年:約人民幣659,758,000元)。人民幣兌換為外幣須遵守中國的《外匯管理條例 》。 銀行已抵押存款已質押,以為本集團發出的應付票據提供抵押。銀行擔保為履約擔保並就數個月至五年範圍內的不同期限作出,視乎合同的協議而定,並按各自短期定期存款的利率計息。銀行結餘及已抵押存款乃存入近期無拖欠記錄的信譽卓著的銀行。 應付票據由本集團的質押銀行存款人民幣16,024,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幣20,000,000元)及應收票據人民幣零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幣14,101,000元)擔保。 於報告期末貿易應付款項基於發票日期的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其他應付款項 93,02588,325 15.遞延稅項 16.股本 股份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已發行及繳足:135,000,000(二零二四年:135,000,000)股普通股135,000135,000 本年度,本公司的股本並無任何變動。 17.儲備 本 集 團 的 儲 備 金 額 及 其 變 動 於 綜 合 損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表 以 及 綜 合 權 益 變 動 表 中 呈列。 法定盈餘儲備 根據中國公司法及各實體的組織章程細則,本公司及其於中國成立的附屬公司須撥出其年度法定純利的10%(根據中國會計原則及法規釐定並經抵銷任何過往年度虧損後)至法定盈餘儲備,直至該儲備基金達到該等實體股本的50%。法定盈餘儲備可用於抵銷 過 往 年 度 的 虧 損 或 增 資。然 而,除 抵 銷 過 往 年 度 虧 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