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包含主要财务数据、股东信息及其他提醒事项。主要财务数据部分列出了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但未提供具体数值。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未列出,且无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报告强调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股东信息部分提供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但未列出具体数据。其他提醒事项未适用。报告特别说明自2023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原因是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按通知要求执行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