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2:年初至报告期末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扣减了1-9月永续债利息9,840.36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不包括永续债本金32亿元以及永续债利息11,617.33万元。 注3:年初至报告期末在计算每股收益指标时,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减了1-9月永续债利息9,840.36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1:本公司所属企业宜兴和创新能源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东海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所属企业上海上电绿山生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长兴智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日支付对价小于取得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94,044.25元在“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项目列示。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1、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2年7月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99,579,448股,全部由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发行价格为6.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231,405,194.16元。 2、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巴基斯坦KES能源公司持有的KE公司66.40%的股权,可支付对价为17.70亿美元,并视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给予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奖励金合计不超过0.27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公司负责人: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公司负责人: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公司负责人: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