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5,511.37%,主要原因为:季末客户还贷,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二、股东信息 单位:股 上述前10名股东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直接持有海峡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海峡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海峡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海峡能源有限公司为海峡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47%股权,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海峡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丰华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终受益人为中石油集团企业年金计划,该年金计划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泰康资产丰华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30日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