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艳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艳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意向性收购四川九洲卫星导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年7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意向性收购四川九洲卫星导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九洲集团签订意向性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九洲集团所持的四川九洲卫星导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 截止报告期末,该事项无实质性进展。 二、关于出售和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 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九州科技拟向九洲集团转让所持有的成都九洲电子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92.593%的股权(其中九州科技转让股权比例为80.247%,公司转让股权比例为12.346%);九州科技向九洲集团转让四川九州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光电子”)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收购九洲集团持有的四川九洲防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0.00%的股权以及成都九洲迪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1.94%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截至报告期末,九洲信息及九州光电子已完成股权交割手续,公司将不再持有相关股权,九洲信息、九州光电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已全部完成。同时,收购资产事项尚未完成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尚在推进中。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三、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事项的情况 2020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九洲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通知》、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批复》(绵国资产[2020]42号):九洲集团拟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续公司)和“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设公司,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九洲投资控股集团”);九洲集团所持有的公司486,907,2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7.61%)拟变更至本次分立新设的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持有。 此次存续分立完成后,九洲投资控股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九洲集团存续分立事宜,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关注九洲集团本次分立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董事长: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