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90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陈孟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学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孟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构成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的进展情况 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其中:累计发生违规担保金额为10.875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114,102.5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114,102.51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因违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所产生的损失累计为73,685.83万元,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20,342.17万元。 公司发现上述违规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相关方发函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解除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已就部分违规担保提起诉讼,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2)控股股东承诺将积极与债权人沟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处置相关资产、合法贷款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债务、解决诉讼,尽快解决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归还款项。 (3)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相关违规问题,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925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9月23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11号),部分责任人在收到告知书后已提交了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人员尚未收到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控股股东重整事项。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2020)浙0382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浙0382破33号《决定书》,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华仪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温州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担任华仪集团管理人。具体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1)。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自查发现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后,控股股东承诺2019年11月25日起一个月内解决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因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相关资金,导致该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 控股股东将积极与债权人沟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处置相关资产、合法贷款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债务、解决诉讼,尽快解决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