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57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长李新华先生、财务负责人陈水元先生及公司财务总部负责人李世英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1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损失类以负数填写。 3、公司计算同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财务指标时,涉及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的,予以扣除。 本公司作为证券经营机构,持有、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均属于正常经营业务,故本公司将因此类业务取得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具体项目如下: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3,238,928.67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2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月16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23,238,928.67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和2020年1月1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前述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25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归还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7亿元,仍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5.13亿元。 2、2020年1月1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5亿元的公司债券,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2月24日和2020年3月24日完成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和(第二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分别为人民币40亿元和23亿元,期限均为三年,票面利率均为3.20%。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3、2020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特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捐款1000万人民币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议案》,公司已于当月向武汉市7家托管医院共计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支持疫区前线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4、2020年7月6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7号),核准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0亿元的公司债券,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7月30日和2020年9月21日完成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和(第二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分别为人民币30亿元和42亿元,期限分别为两年和三年,票面利率分别为3.53%和3.99%。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5日、2020年9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5、在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评级中,公司2020年被评为A类A级。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1、本表填列公司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境内外股票、基金、债券、信托产品等金融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资金来源、报告期内购入或售出及报告期损益情况等。 2、对于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允价值相关项目填不适用。3、本表按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期末证券投资总额的比例排序,填列公司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情况。4、其他证券投资指:除前十只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5、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公司因持有该证券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2020年1-9月,公司实际使用2018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15,700.00万元,用于增加向子公司的投入;截至本报告期末,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51,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5.96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主要为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 2020年1-9月,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四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1,35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到期债务,本报告期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85,541.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4,369.7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形,公司也未调整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