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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1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太平洋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李长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弟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580,81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8.06%;累计冻结本公司股份348,611,111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6.85%,其中,已质押股份冻结185,381,136股,未质押股份冻结163,229,97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37)。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落实资管新规过渡期资管产品整改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2)。 2.2020年9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31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4)。 3.本报告期内,公司撤销2家证券营业部,分别为兰州皋兰路证券营业部、厦门湖滨南路证券营业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各业务盈利情况与证券市场紧密联系,受到证券市场环境复杂多变的影响,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减少(上年同期为4.01亿元,本报告期为0.99亿元),预计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可能与上年相比将发生较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