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杨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红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并于2017年8月17日完成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过户手续。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范围为截至2017年5月31日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金融类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及公司委派至其他子公司的外派人员,包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共计3,153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分为两期,第一期持有47,6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2%,认购总金额311,755,260元,参与人数2,943人,锁定期12个月;第二期持有20,331,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4%,认购总金额132,966,329.22元,参与人数210人,锁定期36个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证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兴业证券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18年8月17日届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0年8月17日届满。 本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如下:因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部分持有人退出引起员工持股计划持股人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人数合计558人,持股数量合计13,753,143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205%。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