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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盈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1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0-090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编制了《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公司所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已出具相关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250Z0052号),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已实施完毕。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1、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交易对方之一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47)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7月,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各方签署了《交割确认函》,公司出售的标的资产上海岱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已转让至受让方绍兴舜元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实施完毕;2020年9月,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各方签署了《资产交接确认书》,公司取得购买标的资产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51%的股权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51%的股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实施完毕。 2、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为推动其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优化业务布局,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华信科”),该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0月20日,绍兴华信科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