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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1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金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金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关于重大诉讼进展事项的说明 1、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对外披露了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赣01民初664号)。法院裁定:准许原告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撤诉。由于本次诉讼事项已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 2、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对外披露了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彭朋、韦越萍之间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仲裁委员会对上述案件作出的《裁决书》((2019)甬仲金字第785号)。根据裁决书,公司应向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支付合伙份额收购价款以及自2019年7月25日起计算的违约金等其他相关费用。公司已根据裁决书在2020年三季报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 (2)其他重要事项披露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适用√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群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