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与公司基本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75,证券简称:*ST东网)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负责人张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金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邹金瑜声明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总资产:647,807,914.75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0,254,585.85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93.02%。
- 营业收入:44,313,892.16元,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2.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1,630,756.17元,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501.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39,240.41元,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50.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0,521.66元,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48.21%。
- 基本每股收益:-0.8512元/股,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501.34%。
- 稀释每股收益:-0.8512元/股,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501.34%。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1,018人。
- 前10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彭朋持股7.68%,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南通东柏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39%。
- 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重要事项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 货币资金:增加160.45%,主要系报告期收回货款及其他往来借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减少31.80%,主要系报告期收回往来款及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 在建工程:减少100.00%,系报告期处置房产所致。
- 开发支出:增加103.97%,系报告期新增研发项目及研发投入增加。
- 预收款项:减少90.30%,系报告期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
- 合同负债:增加100.00%,系报告期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
- 预计负债:增加631.54%,主要系报告期计提投资安杰基金预计应支付的合伙份额收购价款及差额补足价款等预计损失。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 重大诉讼: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彭朋、韦越萍之间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已根据裁决书进行会计处理。
- 其他重要事项:
- 证监会立案调查,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有多期披露。
- 债务到期,自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间有多期披露。
承诺事项:
- 报告期内无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其他事项:
- 无金融资产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委托理财、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总结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显示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所下降,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有所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公司面临重大诉讼已部分解决,但仍有债务到期事项。报告期内无重大承诺事项及违规行为,但财务数据波动较大,需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金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金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关于重大诉讼进展事项的说明
1、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对外披露了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赣01民初664号)。法院裁定:准许原告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撤诉。由于本次诉讼事项已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
2、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对外披露了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彭朋、韦越萍之间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仲裁委员会对上述案件作出的《裁决书》((2019)甬仲金字第785号)。根据裁决书,公司应向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支付合伙份额收购价款以及自2019年7月25日起计算的违约金等其他相关费用。公司已根据裁决书在2020年三季报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
(2)其他重要事项披露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适用√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群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