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54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合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合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联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同意温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公司位于温岭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内的63905.4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温国用(2008)第G0084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73104.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温房权证城区字第166851、166853、166856、166858、166860、166863、166866、166868、166869、166870、166871、166872、166874号,房屋建筑面积38611.87平方米)进行收储,收购补偿费为29,973.32万元。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2020年3月30日各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2,996.5090万元,于2020年6月30日收到土地收购补偿款8,989.527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14,982.5450万元,占总土地收储补偿款的50%,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7日、2020年3月31日、2020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与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特保温科技”)、邱靖涛、邱靖涌、邱静飞、邱杰、邱兴龙及潘明强于2016年10月24日签署《平湖美嘉保温容器工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原《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6,500万元的价格认购嘉特保温科技212.5万元注册资本,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嘉特保温科技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嘉特保温科技20%股权。公司拟与邱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将公司持有的嘉特保温科技的3,500,000股股份及相应股东权利和义务转让给邱宇,合计转让嘉特保温科技7%股权,交易价格为9.31元/股,交易对价合计3,258.5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嘉特保温科技的持股比例将由20%变更为13%。基于上述转让,公司与嘉特保温科技、邱靖涛、 邱靖涌、邱静飞、邱杰、邱兴龙及潘明强就其于2016年10月24日签订的原《增资协议》签订补充协议,对股权回购、反稀释、分红、经营安排等条款进行修订及补充约定,公司已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参股公司嘉特保温科技已在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0年8月10日取得了《营业执照》,公司对嘉特保温科技的持股数量由1,000万股变更为650万股,持股比例由20%变更为13%。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8日、2020年8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汇总表如下: √适用□不适用 2018年2月8日,公司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总金额不超过1.5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3元/股,回购股份数不超过1200万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9年3月5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9,682,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最高成交价为11.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7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4,835,000.70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回购的股份9,682,222股仍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5月4日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800万元,扣除应支付的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820万元后,于2010年5月4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09,980万元;另扣减其他上市发行费用1,718.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8,261.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4026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时损益,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等费用894.85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调增募集资金净额894.85万元,调增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156.65万元。 2、非公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1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38,320,80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566,408.00元,扣除发行费用及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5,237,458.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328,949.1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29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5月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610509号验资报告。 3、两次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39,289.54万元。 (二)以前年度、2020年1-9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8,712.12万元,2020年1-9月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支出4,245.15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1.03万元;超募资金专户支出4,064.12万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2,867.62万元,其中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867.62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