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广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原因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原因说明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自2020年以来,公司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积极响应中央“六稳六保”号召,各业务板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力补产增效,经营业绩稳中有升。 电力业务板块。一是加强煤耗管理、全力节支降耗,2020年前三季度,各发电企业供电煤耗累计完成293.2克/千瓦时,同比降低1.5克/千瓦时,比2019年全国火电行业平均水平低13.2克/千瓦时。二是加大电量营销,充分利用机组供热、区域电网支撑、超低排放等各种手段争取优先电量指标,同时最大限度争取市场交易电量,努力增加电力业务收入,其中:张家港沙洲电力、裕中能源、周口隆达前三季度累计获得深度调峰补偿电量1.77亿千瓦时,补偿收益约3,200万元;裕中能源#4机组荣获河南省百万机组水效标杆引领评比第1名,获得奖励电量2.06亿千瓦时,预计增加收益约3,000万元。三是适时进行机组供热能力改造与提升,全面提升所在区域的整体供热(汽)能力,其中:裕中能源百万机组已完成工业供汽增容改造,对外工业供汽能力增至280吨/小时,改造厂外管网全线贯通,增加供暖能力1,200兆瓦,覆盖采暖面积2,600万平方米;周口隆达2×66万千瓦机组经过热电联产改造,可提供最大采暖热负荷840兆瓦;公司在张家港地区的电力供热半径已超过60公里,为目前国内蒸汽输送最长的供应商之一,前三季度蒸汽销售额同比增长达1.57%。四是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国投南阳电力一期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机组年初投产以来,2020年前三季度已累计完成发电量28.02亿千瓦时,#2机组于9月20日厂用电受电成功,为后续顺利投产发电提供强有力保障;张家港华兴电力二期2×40万千瓦燃机热电联产机组已于10月12日完成整套启动前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于年底前投产,投产后将大幅提高发电总量,同时将成为张家港市最大的工业蒸汽供应商;丹阳华海电力2×10万千瓦燃机热电联产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于2020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正在加快建设进度。 煤炭业务板块。一是优化生产组织,实现高效稳产。向产量要效益:大力开展工艺升级、区域升级工作,优化采掘接续,切实提升矿井单产单进效率,矿井综掘月单进和综采月单产均创历史新高。向质量要效益:积极寻找优质煤和开展不同煤层联采、配采等措施,狠抓煤质管理与优质煤生产,提高煤质,赢得市场。向项目要效益:重点实施了“中煤再洗”、“原煤筛分”等煤炭增效项目以及“煤泥再浮”等副产品综合利用增效项目,拓展增效空间。二是提升煤矿安全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推进矿井“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试点推广薄煤层智能化工作面,全面推广综采综掘工艺和无人值守及运输系统集中控制,大力实施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打造“少人、无人”本质安全型矿井;落实“一停二研三干”安全生产原则和现场“安全确认法”,完善以“新标准”和“双预控”为内核的“三位一体”安全管理体系,以“四铁”精神狠抓现场安全管 理,保证了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公司在产14座煤矿中,9座矿井被评为国家一级安全高效矿井、兴庆矿已经迈入国家特级安全高效矿井行列、其他煤矿正在申报验收中,1座矿井被评为国家一级标准化矿井、13座矿井被评为国家二级标准化矿井。三是按照成本“控”起来、物资“转”起来、经营“活”起来、漏洞“补”起来、工艺“新”起来的“五字”方针,深入开展“节支降本、配采配洗、增收创效”活动。梳理细化主要成本管控项目,以“11项可控成本”为重点,采取季度考核、年度清算的方式,定指标、定责任、定考核,进一步压实成本管理责任,增强全员全过程成本管控意识。2020年前三季度,通过推动所属矿井参与直供电交易、避峰填谷用电以及优化用电费用结算方式,加强修旧利废、回收复用以及盘活现有设备材料等措施,节约生产成本约2,000万元。 石化业务板块。一是在抓好码头和成品油罐区试生产的同时,通过技术改造,申请扩增原油仓储资质,提高经营灵活性。二是平稳推进项目总体调试,严格节点计划,加快工程扫尾与缺陷整改,理顺各项操作规程与流程,完成了首艘30万吨级油轮成功靠泊作业,实现了从1,000吨级到30万吨级各吨位油轮的靠泊作业,项目总体生产调试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取得了燃料油港口经营许可证、出口监管仓和保税仓资格,保税仓库从59万立方米扩容至109万立方米,并正申请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低硫燃料油期货交割库。四是积极开展项目招商宣传与推介,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优势和独特的深水港口资源优势,吸引国内领先的石化央企及国际知名石油商进驻开展合作。尤其是今年初,由于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下跌,仓储业务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华瀛石化拥有的115万立方米的油罐先后租出100万立方米,为仓储经营开创了良好的局面。 在公司管理层面。一是不断深化管理机构专业化改革,成立电力事业部、煤炭事业部,实行专业化、扁平化管理,由事业部全力推进集采集销工作,实现购销重点环节增效;2020年前三季度,全公司节约采购成本约6,700万元。二是全公司建立健全以利润、现金流、重点工作为中心的目标考核体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并与绩效考核挂钩,严格考核兑现。三是狠抓公司内部管理监督,重点加强了内外部审计联动,实施了专项监察跟进,切实降低各项费用特别是非生产性费用支出,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降低6.65%。 2020年1-9月,公司实现发电量253.75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3.50%,售电量240.67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3.31%;原煤产量720.8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4.09%,销量717.92万吨(其中:对外销售380.27万吨、内部销售337.65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3.98%;洗精煤产量215.79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5.86%,销量213.1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5.89%;煤炭贸易量5.70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71.86%,石化产品贸易量67.64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82.51%。 (2)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2020年8月6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河南豫煤矿机有限公司《重整申请通知书》,其向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晋中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2020年9月25日,晋中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同日,晋中中院发布公告,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同时,管理人已经全面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公司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4日。 2020年9月29日,公司收到晋中中院批复,因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且运转正常,晋中中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负责全面管理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 自进入重整程序以来,公司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和永泰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开展重整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重整相关的资产评估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认真协助管理人核对债权申报资料;三是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稳定运行;四是加强与债权人的进一步沟通,争取债权人更多的理解与支持;五是在管理人、司法机构、债委会主席行国家开发银行与联席主席行中信银行的指导和帮助下,以及在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下,同步推进下属子公司协议重组工作且进展顺利。 上述有关重整事项公司已于2020年8月8日、9月5日、9月26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3)公司资产处置情况 公司正按照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一批资产出售计划的议案》中确定的238亿元资产处置计划,与各意向购买方进行深入沟通和商谈,多举措推动资产处置进度,加快化解公司债务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将所持有的徐州垞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4.75%股权转让予江苏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45,848.35万元,相关转让手续正在进行中。 (4)设立子公司有关事项 2020年7月13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新投华瀛石油化工(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投华瀛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瑞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均为2,000万元。报告期内,上述公司已完成设立。 (5)所属公司增资有关事项 2020年8月20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所持有的房产对其全资子公司西藏华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分期增资,增资金额为22,174万元。报告期内,该增资事项尚未完成。 (6)关于合并报告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新设立的北京新投华瀛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瑞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除上述变化外,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无其他变化。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