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96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本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负责人陈启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晓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战宇保证本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12月30日,本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分拆Gland Pharma及其境外上市方案等相关事项,控股子公司Gland Pharma拟于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和孟买证券交易所上市。 报告期内,Gland Pharma已就建议首次公开发售其股份向Securities and Exchange Board ofIndia(即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及孟买证券交易所递交非正式招股书草稿。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有关事宜的函》(国合函[2020]417号),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对本次分拆Gland Pharma境外上市事宜无异议;香港联交所已确认本公司可进行本次分拆Gland Pharma境外上市;Gland Pharma已获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及孟买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原则性批准。 截至报告期末,Gland Pharma境外上市尚待(其中包括)印度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2、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拟自2019年9月19日至2020年9月18日择机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或H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1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19年9月19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562,898,545股,下同)的2%(且滚动12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也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 截至2020年9月18日收市,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复星高科技自上述增持计划实施以来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9,538万元,累计增持本公司17,169,500股H股,占截至2019年9月19 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67%,且滚动12个月内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未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