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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0-49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丙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杏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镜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5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9,889.68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于银行购买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增加所致;2.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是本期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所致;3.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45.51%,主要是本期公司增加以预付货款方式采购原材料所致;4.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161.38%,主要是本期公司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投入增加所致;5.合同负债比期初增加115.58%,主要是本期公司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6.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278.88%,主要是本期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较期初增加所致;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49.74%,主要是本期公司偿还到期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8.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99.38%,主要是本期公司偿还1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所致;9.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62.40%,主要是本期公司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所致;10.年初至报告期末,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83.18%,主要是上期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结转收入和确认税金及附加所致;11.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费用同比减少44.20%,主要是上期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确认营销服务费所致;12.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收益同比增加52.02%,主要是本期公司确认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13.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增加71.16%,主要是本期公司对部分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14.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71.62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15.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14.61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16.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支净额同比增加94.30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17.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78.09%,主要是上期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结转收入和确认所得税费用所致;18.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51.69%,主要是上期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销售结转收入和确认利润,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已于上年年末退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保持平稳;19.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66.78%,主要是上期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所致;20.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33.99%,主要是上期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和服务费用所致;21.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22.90%,主要是本期收到联营业企业的分红款增加所致;22.年初至报告期末,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67.37%,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处置非流动资产收入减少所致; 23.年初至报告期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122.20%,主要是本期公司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和口罩生产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24.年初至报告期末,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9.36%,主要是公司本期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25.年初至报告期末,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0.34%,主要是公司本期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偿还短期借款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26.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及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发生变化,主要是由于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的保证金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终止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 2020年5月15日,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广东省佛塑新能源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清算工作。 (2)公司组建成立纳米复合材料研究开发中心 为了发挥公司新材料产业优势,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担当,加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关键材料研发生产,公司组建成立纳米复合材料研究开发中心,加强与相关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加大膜材料投资孵化力度,积极开展专用滤材、石墨烯纳米复合材料、可重复使用口罩材料等的研发和产业化,提升“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和医疗物资的重要材料的供给能力,着力形成公司新的增长点。 2020年6月24日,纳米复合材料研究开发中心在公司工程技术开发中心挂牌成立。纳米复合材料研究开发中心现有纳米纤维制造装备(静电纺丝)、纳米粉体及浆料制造装备(研磨分散)、纳米材料前驱体制装备(化学合成、水热反应)、纳米复合材料制造装备(涂层、复合、蒸镀)等试验设备,初步建立静电纺丝室、化学合成室、纳米组装室、纳米复合室、理化实验室及性能测试中心。现已成功试制出纳米纤维膜产品并应用于口罩的生产,纳米纤维膜产品用于口罩的过滤材料,具有透气阻力小、过滤效率高等特点,透气阻力只有熔喷布约一半,过滤性能可达到医用口罩相关的标准。组建成立纳米复合材料研究开发中心,符合公司“新材料-高分子材料”产业发展定位,有利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新材料产业优势,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纳米纤维膜及相应的高透气口罩已正常生产销售,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就抗菌型纳米纤维膜进一步合作研究。 (3)华韩公司投资建设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 2018年7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的议案》。华韩公司投资建设高速节能婴用基材项目,主要生产低克重印刷透气薄膜,产品可用于婴儿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医疗防护用品等领域。项目总投资12,885.4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金额2,369.33万元,按本项目设备要求规划设计在本公司所属的佛山三水工业园建设厂房,建成后按市场化原则租赁给华韩公司使用;华韩公司投资10,516.07万元,用于生产设备投资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新增低克重印刷透气薄膜4,800吨/年。(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厂房基建已完成验收,正在进行配套工程施工,吹膜设备及第一台印刷设备进入试生产阶段,第二台印刷设备已开始安装,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中。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