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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力 士: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0-092 证券简称:三力士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琼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利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建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和2020年2月2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050,000股,约占公司总共股本的0.42%,最高成交价为6.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692,605.79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5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8号公开发行了6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62,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563.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0,436.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6月1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3,586,927.06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十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情况 截止2020年5月29日,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包含利息)已全部偿还。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