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南京高科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徐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克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仇秋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受开盘节奏影响,今年公司房地产业务销售同比下降使得回笼的资金同比减少以及今年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现金支出增加;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商品房项目交付结转的收入增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子公司高科置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的现金增加。 (2)应收款项融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房地产市政业务收到的应收票据增加。 (3)合同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按准则规定将符合合同资产的部分存货及应收账款调入。 (4)长期应收款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将与提供工程建造劳务相关尚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5)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将与提供工程建造劳务相关尚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6)短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了借款。(7)应付票据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兑付的银行票据增加。(8)预收款项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按准则规定将符合合同负债条件的预收款项调出。(9)合同负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按准则规定将符合合同负债条件的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调入。(10)应交税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今年房地产业务收入增加计提的税金相应增加,另一方面是今年实施新收入准则,按准则规定将符合条件的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调入合同负债,相应税金计提部分计入应交税费。(11)其他应付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按准则规定将符合合同负债条件的其他应付款调出。(12)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企业其他综合收益变动。(13)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商品房项目交付结转的收入增加。(14)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结转的收入增加导致相应的成本增加。(15)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结转的收入增加导致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16)销售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臣功制药今年受疫情影响销量下降导致销售费用降低,以及公司子公司高科置业上年同期销售回款较多计入销售费用的营销代理费较多。(17)信用减值损失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18)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企业其他综合收益减少。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受开盘节奏影响,今年公司房地产业务销售同比下降使得回笼的资金同比减少以及今年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现金支出增加。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子公司高科置业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产生的现金净支出额同比减少。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较期初增加了借款规模。 房地产开工、竣工及销售情况 2020年1-9月,公司新增商品房项目储备1个,为南京市NO.2020G15号地块,该地块总用地面积39,802.34平方米,出让面积39,802.34平方米,1.01≤容积率≤2.6(详见2020年5月21日《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3号)) 2020年1-9月,公司房地产业务新开工面积34.45万平方米,去年同期无新开工;竣工面积35.62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05.23%。 2020年1-9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9.19万平方米(商品房项目1.2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项目7.95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6.55%;实现合同销售金额58,725.95万元(商品房项目38,525.17万元、经济适用房20,200.78万元),同比减少76.79%。 2020年1-9月,公司主要商品房项目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房地产出租情况 2020年1-9月,公司房地产主要出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4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因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事项,持有的本公司60,00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的13.97%。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20-022号公告。目前,除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外,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其他被冻结的本公司股份均已解除冻结(详见临2020-024号公告)。 目前,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正在积极处理相关事项,南京市政府仍在就上述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担保事项进行积极协调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