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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财报 -
报告封面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30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于英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蓬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吉飞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核算。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期初净资产和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公司比较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将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变动原因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2020年1月1日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比2020年1月1日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在销售活动中的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比2020年1月1日减少主要是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预付供应商款项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2020年1月1日增加主要是公司转让紫光联合体中的权利和义务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比2020年1月1日减少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中的留任奖金计划摊销所致;(6)其他非流动资产比2020年1月1日减少主要是公司转让紫光联合体中的权利和义务所致;(7)交易性金融负债比2020年1月1日增加主要是汇率变动导致衍生金融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8)应付票据比2020年1月1日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票据结算增加所致;(9)应付账款比2020年1月1日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量增加,及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账期延长所致;(10)股本比2020年1月1日增加主要是公司于2020年8月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11)其他综合收益比2020年1月1日减少主要是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1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息收入增加,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公司累计理财金额减少,理财收益减少及汇率变动导致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减少所致;(1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15)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重软及汇算清缴退税减少,以及公司盈利增长所致;(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理财净购买增加所致;(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净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6月22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面向行业智能应用的云计算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5G网络应用关键芯片及设备研发项目、新一代ICT产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8月1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2、2020年4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通信”)书面通知,紫光通信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47,295,4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2020年6月19日,公司收到紫光通信书面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原则同意本次公开征集转让。2020年9月1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征集期结束。2020年9月16日,紫光通信与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唐同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屹唐同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受让紫光通信所持有的162,452,53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8%)。目前上述公开征集转让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正在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紫光集团、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光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以自有资金投标“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北端A、B、C、J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B23研发设计用地”(以下简称“目标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中标通知书》,以总价人民币660,900万元中标上述目标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2019年12月24日,联合体共同出资设立了项目公司北京紫光智城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目标地块的开发、建设及运营。2020年9月,鉴于新冠疫情对经济影响的不确定性风险,为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公司经审慎研究,并经与联合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将在联合体中的权利与义务概括转移给紫光集团,公司退出联合体。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五、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2、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权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八、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九、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十、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