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10月30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王金全先生、董事及总裁徐静女士、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刘韧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5.4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因扩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借入借款增加所致;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96.2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2.4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预付的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46.35%,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提定期存款利息致应收利息增加所致;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8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扩产项目购入机器设备相关的待抵扣进项税金增加所致;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3.4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所持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光电”)股票价格上升所致;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61.5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扩产项目购入机器设备增加但暂未验收所致;8.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39.4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为扩产项目购入土地使用权所致;9.长期待摊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4.7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子公司厂房装修费用增加所致;10.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48.3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扩产项目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11.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172.9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扩产项目资金需求增加,借入银行短期流动资金所致;12.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4.4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13.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规定将预收客户的款项符合条件的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所致;14.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规定将预收客户的款项符合条件的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所致;1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00.1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提第三季度所得税所致;16.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7,187.4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扩产项目资金需求增加借款所致;17.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根据投资者诉讼案件一审判决结果计提相应预计负债所致;18.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较年初增加86.65%,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根据持有奥普光电股票股价上升,确认对应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19.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较年初增加80.65%,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持有奥普光电股票股价上升所致;20.研发费用同比增加49.1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为提高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21.其他收益同比增加96.8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22.投资收益同比减少33.39%,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股权产生收益,但报告期无相关事项所致;23.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87.2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同比增加所致;24.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1,662.8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利得同比增加所致;25.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62.0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到的质量赔偿收入减少所致;26.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3,295.4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根据投资者诉讼案件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所致;27.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35.7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业绩同比上升,应纳税所得额同比增加所致;28.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45.1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上升所致;2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2.2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购买商品、按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3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91.0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由于扩产项目需求,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3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01.4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扩产项目资金需要,取得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投资者诉讼索赔事项 (1)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何宇等28名自然人股东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以及2020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已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开庭。 (2)公司于2020年10月初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尹军乔等70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10月1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 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已根据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减少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59.70万元,相应减少2020年第三季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859.70万元。公司已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开庭。 2.终止公开挂牌转让奈电科技80%股权事项 结合公司对奈电科技未来发展规划,经于2020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终止公开挂牌转让奈电科技80%股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终止公开挂牌转让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 3.奈电科技与舜宇光电质量纠纷诉讼进展情况 2018年12月20日,宁波舜宇光电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宇光电”)就产品质量问题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奈电科技提起诉讼索赔4,030.55万元。舜宇光电与奈电科技诉讼案件由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分别于2019年2月26日、2020年3月18日、4月14日、4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决如下:一、被告奈电科技赔偿原告舜宇光电损失481,913.71元,并按406,108.8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的利息损失;二、驳回原告舜宇光电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92,86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97,863元,由原告舜宇光电负担184,334元,被告奈电科技负担13,529元。鉴定费26万元由奈电科技负担。舜宇光电对上述一审判决不服,并已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20年8月7日开庭进行了审理,公司已暂根据案件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755,442.71元。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5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2民终2275号),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一、撤销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2019)浙民初379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重审”。截至目前,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尚未对此案进行审理。 4.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事项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5.祥和工业园高端电容基地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和3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祥和工业园高端电容基地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和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按签订合同金额统计,项目已完成投 资20.53亿元。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