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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0-073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莫菲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35.66%,主要原因是流动资金借款增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20.87%,主要原因是销售货款回笼减缓所致;预付款项:比年初增长55.12%,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甘蔗种植支出的农资款增加所致;存货:比年初减少58.61%,主要原因是库存糖减少所致;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22.03%,主要原因是流动借款增加所致;应付账款:比年初减少75.25%,主要原因是原料蔗兑付完成所致;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121.72%,主要原因是归还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营业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7.97%,主要原因是贸易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11.72%,主要原因是贸易量增加所致;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7.8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90.59%,主要原因是库存机制糖单位成本降低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16.53%,主要原因本期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小幅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5.29%,主要原因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1.49%,主要原因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1月3日,公司所持有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75%的股权过户工作已经完成,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企业变更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0年01月04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2、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潘文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收到产业并购基金的《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2019年第二次临时合伙人大会决议》。根据合伙企业各合伙人于2016年签订的《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远期收购协议》,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加银”)于2019年9月5日向公司以及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交割通知》,要求前述两方按照《远期收购协议》的约定,收购民生加银持有产业并购基金3.9亿元优先级份额,并支付该等优先级份额对应的优先级收益款项。根据《交割通知》,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向民生加银支付份额转让款3.9亿元人民币,同时支付自2019年9月21日至2019年11月7日的优先级收益,计人民币3,309,583.33元。其他各合伙人特此确认放弃收购上述3.9亿元份额的优先受让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 4、公司与广州市广顺隆进出口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浦玺鼎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南宁保久富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海云管线安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因履行《产品赊销协议》、《赊销抵押担保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等产生纠纷,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于同日获得受理。2020年1月6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18)桂01民初6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及其他费用金额为:41,854,033.67元,被告所持房产拍卖所得在2,000万元范围内公司优先受偿等。2020年1月23日,公司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为:1、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桂01民初621号民事判决书第五项,依法改判为被上诉人二广州市海云管线安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被上诉人一广州市广顺隆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上诉人对被上诉人二提供的抵押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30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2、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2020年8月24日收到法院送达的(2020)桂民终9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2日、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23日、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5、公司作为原告对被告一广西富方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二方镇河提起民事诉讼。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桂01民初505号《民事判决书》及(2018)桂01民初505号《民事裁定书》。判处被告向原告支付2016年、2017年、2018年业绩补偿款共计:118,156,821.38元;按补偿款金额为基数,从2019年4月3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持有环江远丰公司25%股权拍卖、变卖所得款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等。2020年1月8日,广西富方投资有限公司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2020年4月1日,公司接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案被告广西富方投资有限公司在期限内未交纳上诉诉讼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通知,至此,本案(2018)桂01民初505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12月30日发生法律效力。(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24日、2019年4月24日、2019年7月31日、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18日、2020年4月7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6、公司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的股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765.63万元起拍。经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竞价,统一公司为受让方,受让价格为1,775.63万元。2020年7月15日,公司完成与受让方的相关股权转让合同签署。2020年9月22日,公司收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统一公司收购八鲤建材48.03%股权的股权转让款1,760.63万元(已扣除产权交易所服务费15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3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7月18日、2020年9月24日分别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进展公告》) 7、2020年3月19日,公司收到南宁市财政局转来的2018/2019榨季融资贷款贴息款823.22万。收到的该笔贴息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详见公司于2020年03月24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财政贴息的公告》) 8、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66,294.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9.12万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955.8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099.10万元。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鉴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10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由“*ST南糖”变更为“ST南糖”,股票代码“000911”不变,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30,091.91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16.82万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5.84万元。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提交的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3日停牌一天,公司股票自2020年9月4日开市起复牌并撤 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南糖”变更为“南宁糖业”证券代码“000911”保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3日、2020年6月9日、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3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9、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2020〕第39号、第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04月25日、2020年06月09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