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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0713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周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 公司报告期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偿还债务及兑付到期应付票据所致; 公司报告期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增长及受疫情影响下游客户付款账期延长所致;公司报告期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以无追索权保理和资产支持票据为持有目的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公司报告期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完成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剩余30%股权收购所致; 公司报告期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调整融资结构所致; 公司报告期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兑付到期应付票据所致; 3.1.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公司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收到疫情稳岗补贴所致; 公司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资产支持票据循环购买损失所致; 公司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受疫情影响下游客户回款账期延长,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公司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上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所致;公司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本期收到拆迁补偿款较上期增加所致;公司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上期收到搬迁补偿款所致;公司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3.1.3、报告期内现金流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受疫情影响下游客户回款账期延长所致; 公司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期资产购置和在建工程项目支出减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债务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1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情况 2020年1月17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0-00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6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359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2019年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均已到期兑付,无逾期情况发生。2020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0年10月16日到期兑付。 2020年8月25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详情请见公司编号为ls2020-036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3.2.2公司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情况 2020年7月13-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10亿元等值外币的内保外债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0-027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该业务尚未开展。 3.2.3关联方借款 A、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延续申请额度不超过30亿元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对外披露 的编号为ls2020-008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15亿元。 B、2019年1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同意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药湖北”)向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山医疗”)延续申请额度不超过1.5亿元借款,用于南药湖北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详情请见公司编号为ls2019-068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南药湖北向湖北中山医疗借款余额为1.097亿元。 2020年10月26-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同意南药湖北向湖北中山医疗延续申请额度不超过1.5亿元借款,用于南药湖北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详情请见公司编号为ls2020-044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 3.2.4物流中心建设情况 A、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异地新建物流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晓”)异地新建物流中心,项目选址为江苏省盐城市盐都新区吴抬路和海阔路交界处65,413平方米土地(最终面积以土地证为准)。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总投资约人民币1.5亿元。 董事会同时同意江苏华晓根据其与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渎街道办事处签署的《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书(货币补偿)》和《搬迁补偿补充协议》,参与竞拍异地新建物流中心项目用地。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江苏华晓已完成购买土地等相关事项,目前正在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土建工程挂网招标。 B、2019年2月11-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福建金山新物流中心建设方案的议案》,因受政府规划等因素影响,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同春”)变更福建金山新物流中心建设方案,将原址新建福建金山新物流中心方案变更为对原址现有三座房产建筑物进行翻新改造,改造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改造后的仓库面积约为24,000平方米。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正在继续进行50号楼改造工作。 3.2.5政府征收控股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进展情况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晓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新区刘朋村一、二组(开创路3号)的工业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进行征收,被征收土地面积68,537平方米,房屋面积29,626.11平方米,补偿款总金额为1.3亿元。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江苏华晓共收到拆迁补偿款5,000万元。 3.2.6重大的对外投资 A、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中药煎制服务中心迁址过渡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鹤龄”)投资建设中药煎制服务中心迁址过渡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4,100万元。其中:(1)南京鹤龄以代建合作方式租赁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按照中药煎制中心生产、存储要求拟新建的厂房(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经济开发区恒发路21号),租赁建筑物面积约7,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起租期根据厂房建设并交付进度情况最终确定),租金总额合计不超过3,193.42万元(其中包含以租金形式支付的厂房装修改造费用1,423万元)。(2)南京鹤龄为搬迁改造购置中药煎制服务中心生产设备等费用合计不超过906.58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已经开工新建厂房。 B、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安徽嘉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星”)以安徽嘉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勉生物”)100%股权资产评估价值1,960万元为作价依据,对嘉勉生物以现金方式增资2,040万元持有其51%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嘉勉生物注册资本由1,96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其中安徽天星出资2,040万元,持有嘉勉生物51%股权。2020年5月21日,嘉勉生物完成工商登记并更名为安徽天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C、2020年6月22-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德轩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血液制品专营公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德轩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轩堂医药”)及南京锦康富益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康富益”)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3,000万元设立南京医药江苏德轩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名为南京医药德轩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1,530万元,持有其51%股权。德轩堂医药出资1,050万元,持有其35%股权;锦康富益出资420万元,持有其14%股权。 D、2020年8月13-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收购安徽福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持有的门店资产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960万元的价格收购安徽福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持有的43家药品零售门店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客户资源、营销渠道、相关资质等)。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门店收购交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E、2020年7月13-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万谷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及太平门街房产出租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东医药”)与万谷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谷公司”)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设立南京新医汇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其中南京华东医药出资200万元,占南京新医汇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万谷公司出资800万元,占南京新医汇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80%。 同意南京新医汇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承租南京华东医药所属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55号办公场所的房屋及相应土地,租赁期限为12年(含改造免租期6个月,在租赁前3年均摊)。租赁期限自双方完成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计,租赁期限内前3年,租金标准为620万元/年(含税),自第4年起,每年的租金标准均在前1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3%,租金总额为8,037.63万元。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南京新医汇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登记名称为南京鑫一汇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