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10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1,573,112,988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1,562,040,097(1,573,112,988-11,072,891)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7.91%,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7.69%,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回保险理赔款所致。3、持有待售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97.39万元,主要系出售给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前江地块及附属厂房在年初至报告期末完成交割所致。4、投资性房地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13.01%,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部分房产转为出租所致。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6.26%,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合并抵销未实现存货毛利增加所致。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6.05%,主要系公司计提的2019年度薪金在年初至报告期末发放所致。7、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95.43%,主要系根据财税〔2018〕54号文的规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会计处理与之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8、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26.72万元,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泰国公司资产规模增加及人民币对泰铢升值使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为负数所致。 (二)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0.87%,主要系本期收到银行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788.47%,主要系本期新疆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利润增加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5.92万元,主要系本期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理财产品)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27.64万元,主要系本期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比期初减少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49.55万元,主要系出售给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前江地块及附属厂房本期完成交割,取得收益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9.11%,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减少所致。 7、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72.64%,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0.32%,主要系本期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8、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65.47万元,原因同(一)8。 (三)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1.73%,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减少所致。 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5.89万元,主要系本期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汇兑损失增加所致。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38.01%,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年初至报告期末,伟星集团共解除质押13.29%的公司股份,重新质押了3.81%的公司股份;慧星公司解除质押3.81%的公司股份,重新质押了5.85%的公司股份。 2、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020年10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1,900万股限制性股票。 3、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2020年10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循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