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增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爱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金额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城市建设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计划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海种禽)“种鸡场”地块用于建设佛山高新区极核--佛山创新灯塔社区项目。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佛山市高新区管委会)受佛山市人民政府委托,统筹处理“种鸡场”地块搬迁补偿事宜。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佛高控股)为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全资子公司,受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委托,办理具体事宜。 各方均希望合法合规地继续推进本搬迁补偿项目,并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12月31日,佛高控股与南海种禽就“种鸡场”地块搬迁项目签订了《搬迁补偿意向书》。意向书主要内容:(1)各方秉持“全面收购,现金补偿,总部保留”原则商谈前述南海种禽原址生产经营土地(简称“种鸡场”地块)的搬迁补偿事宜。搬迁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与土地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补偿的土地面积约100亩。(具体搬迁及补偿面积以各方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2)为尽快确定搬迁补偿金额,佛高控股、南海种禽双方原则同意共同委托一家同时具备在佛山市相关行政部门入库和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佛高控股、南海种禽双方履行各自相关手续后,签订委托合同开展评估工作,以该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作为补偿金额的参考依据。(3)为了奠定良好的合作基础,以保障搬迁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佛高控股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预付款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贰亿元整)至南海种禽指定的银行账户。南海种禽应开具等值的收款收据给佛高控股。在佛高控股、南海种禽双方签订正式的补偿协议后,该预付款充抵补偿款。如双方最终未能签订正式的补偿协议,南海种禽在接到佛高控股要求退款的书面通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该预付款返还给佛高控股。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预付款贰亿元整。南海种禽本次签订《搬迁补偿意向书》不会对该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9月25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就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种鸡场”地块原搬迁补偿事宜签订<终止协议书>的议案》和《关于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种鸡场”地块收储补偿事宜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海种禽公司和广弘食品集团就收储补偿事项分别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佛山市南海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终止协议书》,以解决南海种禽公司“种鸡场”地块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除另有约定以外,原协议终止后,原协议下各方的所有权利义务都随之终止,已履行部分互不返还也不再主张其他任何权益,未履行部分无需再履行也不再主张其他任何权利;并与佛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佛高控股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以完成“种鸡场”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及搬迁相关工作,本次收储及补偿总价值为952,340,105元 ,其 中南 海 种禽 公 司收 储补 偿 金额 为871,539,721元 ,广 弘食 品 集团 权益 补 偿金 额80,800,384元。《关于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种鸡场”地块收储补偿事宜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已于2020年10月12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南海种禽公司2019年度合计销售收入14,051万元,占上市公司2019年度合并营业收入的4.65%。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收储补偿事项预计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根据协议约定,收储补偿款项将分期到账,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土地收储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及收储补偿款项到账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预计补偿款到账将对公司当年的财务指标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数据最终以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蔡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