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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能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0-8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万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宏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新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公司及所属单位未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和一般及以上安全事件,确保丰电三期全面复工;多措并举实现降本增效,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完成发电量518,199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6.55%,其中:丰电二期发电量493,608万千瓦时,抱子石水电厂发电量11,827万千瓦时,居龙潭水电厂发电量12,043万千瓦时,光伏项目发电量721万千瓦时。公司结算上网电量494,939万千瓦时,其中:丰电二期基础上网电量171,903万千瓦时,市场化交易电量298,810万千瓦时;水电厂上网电量23,505万千瓦时,光伏项目上网电量721万千瓦时。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780.2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5.53%,实现净利润28,309.3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0.54%。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753,634.29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6,876.09万元,负债率为33.62%。 2、丰电三期项目进展 2019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文《关于将赣能丰城三期扩建项目移出江西省2017年煤电停建项目名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868号),通知同意将赣能丰电三期扩建2×100万千瓦项目移出江西省2017年煤电停建项目名单。丰电三期项目于2020年4月正式恢复建设,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丰电三期项目各参建单位管理、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已陆续进场,公司将持续抓好相关安全、质量、流程管控,稳步推进建设工作。 3、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进展 2019年10月25日,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相关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授权期限为12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8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7,646,898.25元。上述授权已于2020年10月25日到期。 2020年10月28日,经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相关规定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12个月。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5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31号),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8,24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包括保荐费)人民币6,474,720.00元后,将募集资金2,151,765,280.00元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59,000.00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50,506,28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6〕10-2号《验资报告》。另减除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39,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50,226,280.00元,本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009,000.00元,实际募集账户可使用的资金为2,151,235,280.00元。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下属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建设。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126,308,345.72元,目前丰三项目正稳步推进建设工作。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