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91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海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披露《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拟将经营状况欠佳的光通信线缆、光缆用特种环保聚烯烃高分子材料及电网系统电力电缆用特种绝缘高分子材料业务及其所有相关资产及负债注入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并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该全资子公司100%的股权。经初步研究和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因本次交易对方至正集团持有公司4.89%的股份,且至正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公司光通信线缆、光缆用特种环保聚烯烃高分子材料及电网系统电力电缆用特种绝缘高分子材料业务及所有相关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新材料”),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资产划转相关事宜。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的《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和《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2020年9月25日,公司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预计在2020年12月31日前披露本次交易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向至正新材料划转资产工作,各中介机构也就本次交易正在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核查工作,交易双方也就本次交易事项的部分条款进行协商确定,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推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努力加快本次交易进程,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预测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主要原因为受国内宏观经济及公司下游光通信行业增幅减缓、电线电缆行业去产能、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若第四季度行业环境未能改善,公司产品调整未能带来效益,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较上年同期可能均会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