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收到股东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7号”)递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资管7号于2020年3月24日预披露减持计划,截止至2020年7月7日其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74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0007%。 本次权益变动前,资管7号持有公司股份46,860,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本次权益变动后,资管7号持有公司股份39,115,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3%。(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7月9日披露的公司2020-072号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2020年10月15日,资管7号上述减持计划已到期。资管7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62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资管7号持有公司股份38,233,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10月29日披露的公司2020-108号公告)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奥园科星签署《借款协议》,《借款协议》项下奥园科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每笔借款的发放之日为准。公司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向奥园科星支付借款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6月30日披露的公司2020-066号公告、2020年7月16日披露的公司2020-074号公告) 公司与控股股东奥园科星于2020年7月15日签署《借款协议》。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按照《借款协议》要求,公司已收到奥园科星借款人民币5亿元。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公司控股股东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拟签署《关于联合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纾困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进行实质性重组的合作总协议》,信达资产拟分批收购相关债权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共11户标的债权,收购总价款不高于人民币197,888.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8月13日披露的公司2020-084号公告) 截至2020年9月30日,信达资产已完成共8户标的债权,合计145,645.47万元的债权收购工作。 4、2020年8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127,358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782,307,677股减至781,180,319股。公司控股股东奥园科星持有公司股份229,231,817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奥园科星持股比例由29.302%被动增加至29.34%,其持股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由29.99996%被动增加至30.0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故奥园科星本次收购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8月29日披露的公司2020-089号公告及《收购报告书摘要》、2020年9月5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军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