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64 证券简称:科达利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励建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会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朝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启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8,600.00万元(含本数),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号)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1,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631.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318.17万元。 以上资金已于2017年2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320001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003.25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44.71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1,622.76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854.04万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128.35万元(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6,500.00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末余额3,000.00万元)。 2020年1-9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677.25万元,2020年1-9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5,680.5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46.28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