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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000027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熊佩锦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裁李英峰先生、财务总监马彦钊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小平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义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长119.0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160.30%,主要系增加外部融资所致。2.无形资产比年初增长152.98%,主要系环保公司垃圾处理发电项目投产,在建工程转入所致。3.应付账款比年初增长55.74%,主要系工程及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4.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63.77%,主要系缴纳去年同期售楼土地增值税等所致。5.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56.54%,主要系偿还短融、超短融所致。6.长期应付款比年初增长224.60%,主要系保险资金融资所致。7.其他权益工具比年初增长50.00%,主要系发行可续期公司债所致。8.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88.48%,主要系去年同期售楼土地增值税所致。9.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58.14%,主要系联营企业经营业绩提升所致。10.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821.3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28981.50%,主要系收到并确认南油工业小区拆迁补偿款所致。11.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459.02%,主要系调试期电费及垃圾处理费所致。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9.60%,主要系本期对外投资以及构建资产所致。13.2020年1-9月,公司所属电厂累计实现上网电量280.25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上升3.54%。其中:燃煤电厂138.46亿千瓦时,燃机电厂64.26亿千瓦时,风电15.73亿千瓦时,光伏发电11.16亿千瓦时,水电25.77亿千瓦时,垃圾焚烧发电24.87亿千瓦时,公司所属环保公司累计处理垃圾量663.15万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9号文批准,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1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深能G1)。根据公司2017年11月20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宿州市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及化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等四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其中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于2018年3月31日投产,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于2020年3月1日投产,宿州市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于2020年8月1日投产,化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于2020年7月1日投产。截至2020年9月30日,17深能G1募集资金已使用98,181.55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1,817.45万元。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8]220号文批准,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公开发行了首期人民币16.5亿元的企业债券(债券简称:19深能G1)。根据公司2019年2月14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及补充营运资金,其中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于2019年1月18日投产,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尚未投产。截至2020年9月30日,19深能G1募集资金已使用164,969.9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0万元。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8]220号文批准,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公开发行了2019年第二期人民币11.5亿元的企业债券(债券简称:19深能G2)。根据公司2019年6月14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扎鲁特旗保安风电场300MW工程、太仆寺旗2×25MW背压机组项目,其中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于2019年8月28日投产,太仆寺旗2×25MW背压机组项目于2020年4月30日投产,扎鲁特旗保安风电场300MW工程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尚未正式投产。截至2020年9月30日,19深能G2募集资金已使用67,425.91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47,574.09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