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刘亚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玉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关亚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于2020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音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力、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孙晓臻、杨明华、宁波赛诚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朱玉峰、王雪、王文韬、芜湖胜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邓强勇、上海物联网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洁、上海临港松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优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旌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玉环和邵君良共计18名股东持有的上海音智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各方同意,基于标的公司2019年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772.56万元,交易对方商定标的资产作价不超过75,000万元(以下简称“交易对价”),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55,810.125万元,以支付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19,189.875万元。标的公司需采用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以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和初步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作为估值修正依据。在不超过前述交易对价的前提下,本次交易对价最终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审计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准,并以各方正式签署的协议所协商约定的价格为准。同时,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重组相关费用,并用于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聘请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拟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其中,已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书、审计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独立财务顾问协议尚未签署。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