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6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吴福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比期初增长104.6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买的大额定期存单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分别减少28.46%和19.5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大采购支付力度,票据支付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比期初增长80.77%,主要系受疫情影响,下游客户开工不足,资金紧张,公司给予客户应收款账期适当延长所致。 (4)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96.2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付设备订购款及未结算原料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257.4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缴进口增值税。 (6)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100.0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700万平方米/年聚乙烯醇光学薄膜项目及1万吨/年汽车胶片级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等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88.1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短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8)应付账款比期初增加29.5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项目采购物资增多,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33.1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缴纳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60.00%,主要系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11)长期借款比期初减少50.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归还了部分到期的银行贷款所致。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下降4.81%、3.3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受疫情、汛情及国际石油价格大幅波动影响,部分主产品销量及价格同比下降所致。 (2)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1.64%,主要系疫情期间高速公路减免通行费及报告期主产品销量下降,销售运费减少所致。 (3)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5.81%,主要系子公司广西皖维今年原料厂及有机厂停工时间较去年同期减少,停工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4)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6.68%,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大额存单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9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6)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11.70%,主要系报告期产品营业收入及实现的增值税同比下降,随征税减少所致。 (7)其他收益同比下降17.64%,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8)投资收益同比下降13.7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持有的二级市场股票出售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39.3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持有的二级市场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96.23%,主要系上年同期对持有的宝塔石化逾期未兑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896.40万元。 (1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85.95%,主要系上年同期母公司对醋酸甲酯深加工资产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12)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120.98%,主要系报告期向安徽省红十字会捐赠200万元用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清理并报废部分固定资产损失1060.95万元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6,231.2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期初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23,662.9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购买银行大额定期存单以及在建工程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35,669.4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泰盛恒矿业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蒙维科技依据配置煤炭所参股的泰盛恒矿业公司已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无定河煤矿的探矿权和采矿权等事项,根据泰盛恒矿业公司探矿权证的申办进度, 需预先缴纳相关探矿权价款118,729.62万元,因此泰盛恒矿业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加至15亿元,出资方式由分期缴纳出资变为一次性缴纳出资。由于泰盛恒矿业股东中的政府投资公司增资事项需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为尽快完成探矿权证的办理工作,经泰盛恒矿业公司各股东充分协商,同意先行预缴注册出资,用于缴纳办理无定河煤矿的探矿权价款。待有关股东取得政府批复后,泰盛恒矿业公司股东会将履行增资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泰盛恒矿业公司增资进展情况,及时信息披露。 截至本报告期末,蒙维科技已向泰盛恒矿业公司预缴出资14160万元,用于缴纳办理无定河煤矿的探矿权价款,泰盛恒矿业的其他股东均已预缴注册出资。目前泰盛恒矿业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探矿权证,正在办理采矿权相关手续。 (2)报告期已披露的项目建设进展说明 2020年4月7日,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年产10kt汽车胶片级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新建年产35kt差别化PET聚酯切片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新建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kt差别化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的议案》。 ①10kt汽车胶片级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项目的建设主体为皖维高新,该项目总投资14,168.9万元,项目建设期12个月。该项目公司在消化吸收国内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的基础上,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且具有同类装置生产的成功经验,可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截至本报告期末,10kt汽车胶片级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项目已完成主体厂房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②35kt/a差别化PET聚酯切片项目的建设主体为皖维高新,该项目总投资12,770.14万元,项目建设期12个月。项目建成后,既可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整体技术水平,满足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的规划要求,又可以实现产业链配套,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截至本报告期末,35kt/a差别化PET聚酯切片项目处于厂房和配套设施的建设阶段。 ③20kt/a差别化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的建设主体为皖维高新,项目建设及项目建成后的生产经营管理由全资子公司皖维花山负责。该项目总投资13,697.46万元,项目建设期18个月,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一期装置的基础上,通过改进关键工艺技术方案,工艺流程更加优化,产品成本更低,产品质量更高,更有市场竞争力。该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截至本报告期末,20kt/a差别化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处于厂房和配套设施的建设阶段。 上述项目投资事项,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11”、“临2020-012”和“临2020-013”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